2011年秋10.8万“大鹏杯”大奖赛规则
本次大奖赛本着相互切磋,加强交流,科学养鸽、文明养鸽,公开、公正、公平,健康透明为基本原则,进行赛鸽竞翔活动。严格按照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的规定进行比赛,比赛规则按照濮阳市2011年秋季竞翔规则执行,电子扫描会员必须在秋季300公里前书写电子信息和环号登记表留存市协会,会员提供的资料与比赛资料不符,属协会操作错误会员有责任在验鸽时和三日公示期内提出更改,属会员责任按作弊处理,取消成绩;前十名和团体前三名公示期内由主办协会和鸽友代表验棚。
一、足环发售:共出售1000枚,固定号段,每枚价格100元,买10送5。同一鸽舍购买20枚参加团体赛,所送足环可参加团体赛,非购买人员参赛成绩无效。
二、比赛距离:武汉方向500公里(加减10公里),比赛时间:2011年10月下旬。
三、奖励设置:前10名各发“大鹏杯”奖杯一座;前150名发荣誉证书,奖金分配:冠军15000元、亚军8000元、季军5000元、4-10名各2000元、11-50名各600元、51-100名各300元、101-150名各200元。团体赛前三名发奖杯,奖金: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4-10名各1000元。(录取办法:有效名次内同一鸽舍获奖羽数多者为胜,羽数相同时,首羽靠前者为胜)。
四、报到时限:比赛当天归巢赛鸽没有达到录取羽数时,报到延至次日(报道时限两天),名次未报满剩余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五、成绩排定:以分速高低合并比赛成绩,分速相同时飞行距离远者列前。
六、赛鸽拍卖:获奖鸽前30名必须参加拍卖,起拍价300元,拍卖分成鸽主80%,拍卖费用20%,不参拍的赛鸽奖金不发,留作费用使用;拍卖时间:决赛完下周日。
七、仲裁委员会负责本次比赛的终极裁定,主任由省信鸽协会副主席韩晓方担任,执行主任: 王化雨、王元京,委员:夏国芳、丁善信、樊喜林、张勇、陈新亮、申志明。
八、最终解释权归濮阳市信鸽协会。
特别感谢付乃鹏先生对本次大奖赛冠名赞助。
濮阳市信鸽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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