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信鸽协会
三、协办单位:上海市各区、县信鸽协会及宝钢信鸽协会
四、竞赛计划
比赛距离 |
比赛
代码 |
集鸽时间 |
集鸽地点 |
预定司放
时 间 |
收费标准 |
司放
地点 |
备注 |
600~700公里
一岁鸽特比环 |
99 |
4月30日
19-21时 |
暂定
虹口足球场 |
5月2日 |
15元/羽 |
北路 |
|
500公里
全市联赛 |
88 |
5月5日
19-21时 |
各赛区集鸽点 |
5月7日 |
15元/羽 |
徐州 |
|
800公里国家赛 |
88 |
5月12日
19-21时 |
暂定
虹口足球场 |
5月14日 |
20元/羽 |
郑州 |
|
1000公里级 |
88 |
5月26日
19-21时 |
暂定
虹口足球场 |
5月28日 |
25元/羽 |
洛阳 |
|
1750公里 |
88 |
6月15日 |
暂定
虹口足球场 |
6月19日 |
35元/羽 |
兰州 |
|
700公里级
精英赛 |
88 |
10月20日
19-21时 |
暂定
虹口足球场 |
10月22日 |
30元/羽 |
泰安 |
|
幼鸽特比环三关赛(第一关)
400公里左右 |
58 |
10月28日
19-21时 |
暂定
虹口足球场 |
10月29日 |
10元/羽 |
长江
以北 |
|
幼鸽特比环三关赛(第二关)
500公里左右 |
58 |
11月4日
19-21时 |
暂定
虹口足球场 |
11月6日 |
15元/羽 |
长江
以北 |
|
1000公里级
五省一市联赛 |
88 |
11月8日
19-21时 |
暂定
虹口足球场 |
11月11日 |
25元/羽 |
北京 |
|
1000公里级 |
88 |
11月16日
19-21时 |
暂定
虹口足球场 |
11月18日 |
25元/羽 |
汕头 |
|
幼鸽特比环三关赛(第三关)
550公里左右 |
58 |
11月18日 |
暂定
虹口足球场 |
11月20日 |
15元/羽 |
长江
以北 |
|
幼鸽特比环
(A组) |
99 |
11月24日
19-21时 |
暂定
虹口足球场 |
11月26日 |
15元/羽 |
待定 |
|
幼鸽特比环
(B组) |
99 |
12月1日 |
暂定
虹口足球场 |
12月3日 |
15元/羽 |
待定 |
|
500公里级
幼鸽排名赛 |
88 |
12月8日
19-21时 |
暂定
虹口足球场 |
12月10日 |
30元/羽 |
待定 |
收费30元/羽,15元司放费,15元作奖金 |
500公里级
年度总决赛 |
88 |
12月15日
19-21时 |
暂定
虹口足球场 |
12月17日 |
30元/羽 |
徐州 |
收费30元/羽,15元司放费,15元作奖金 |
附注:
1、500公里全市联赛各赛区集鸽点分别在浦东新区源深体育中心(浦东、南汇区会员)、虹口足球场(闸北、虹口、杨浦、黄浦、普陀、卢湾区会员)、宝山区信鸽协会(宝山、嘉定及崇明县、宝钢会员)、长宁区信鸽协会(闵行、长宁、松江、青浦、金山、奉贤、徐汇、静安区会员)四个点集鸽。参赛会员必须将赛鸽送到规定的集鸽点办理集鸽手续,违者取消比赛资格。各集鸽点只能接收本集鸽点范围内会员的参赛鸽,不得接收其它集鸽点范围内会员的参赛鸽。
2、2011年上海市第十五届幼鸽特比环大奖赛、2011年上海市幼鸽特比环三关赛规程、2012年上海市第十一届一岁鸽特比环大奖赛规程已发,详见2010年第三、四期《上海信鸽》杂志。
3、500公里级全市联赛,市鸽协向各区县收取组织工作费3元/羽(设奖金)。信鸽训放工作由各区、县鸽协视情自行安排。
4、集鸽地点暂定虹口足球场,如果虹口足球场集鸽点因故不能使用,备用集鸽点安排在上海市信鸽协会(航校路1号,上海市航空运动学校内)。
五、严格执行中鸽协颁发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六、参赛办法:
1、参赛鸽主必须是2011年经各区、县信鸽协会办理注册手续并于3月1日前报市鸽协备案的上海市信鸽协会会员。参赛鸽必须使用中鸽协发售的上海市足环或中鸽协发售的纪念环。
2、参赛鸽主必须按本区、县鸽舍所在地认真、详细、正确地填写竞翔单,除国家赛一式三份外,其它赛事均为一式二份。
3、会员注册实行“一人一棚一会制”,凡经社团、工商核准的企业,可按企业名办理团体会员注册。
4、参赛鸽主必须自觉地遵守信鸽竞赛规则、规程和有关规定。
5、因各种原因鸽舍搬迁后,必须及时报请鸽舍所在地信鸽协会重新测定鸽舍地址的经纬度。鸽舍地址变更后,未经信鸽协会重新测定鸽舍经纬度者,不准参赛;如果参赛,不得列入上海市信鸽比赛排名。
6、市级信鸽比赛的集鸽日期,一般情况下不作变动。但如遇连续数天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该项赛事可改期或取消,以集鸽日当天通知为准,鸽主可通过上海市鸽协网站“重要信息”栏目自行查询,或通过市鸽协电话54097350问讯。
7、市级信鸽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地震、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网络中断、气候突变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致使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可视情改期或取消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举办单位不承担经济责任。
8、凡在信鸽比赛中,因违反竞赛规则、规程,受到市或区、县信鸽协会停赛以上处罚的会员,在处罚期间一律不得参加各项信鸽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举办单位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9、赛鸽在归巢报到中,如遇网络突发故障,使比赛报到直播无法同步显示,可采取168声讯台电话查询功能确认赛鸽报到的数据,不要进行重复报到。
七、报到办法:
1、采用上海市信鸽协会16820123专线电话报到,报到时请使用家中的双音频电话机,如果使用其它电话机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自行负责。重复报到,以最后一次报到时间为准。报到唯一依据是以上海声讯168台自动记录的数据,其它任何情况和理由均不能改变上海声讯168台自动记录的数据。
2、市级信鸽比赛使用的区域代码为“88”;市级幼鸽特比环大奖赛、市一岁鸽特比环大奖赛比赛使用的区域代码均为“99”;幼鸽特比环三关赛比赛使用的区域代码为“58”;区县鸽协举办的比赛使用各自的比赛区域代码。比赛中使用的暗号为五位数,年份二位数(以年份末尾二位数为准),足环号六位数。如果分别超过、减少上述规定的数位或发生差错,均取消比赛成绩。
3、参赛鸽归巢报到有效时间定为:300、400、500公里级比赛的参赛鸽以第一羽报到始二日内(幼鸽特比环三关赛以三关赛规程为准)、600-700公里级比赛的参赛鸽第一羽报到始三日内、800公里级比赛的参赛鸽以第一羽报到始四日内、1000公里级比赛的参赛鸽以第一羽报到始五日内、1750公里级比赛的参赛鸽以第一羽报到始三十日内(均含第一羽报到日)为有效报到时间。
4、参赛鸽有效报到时间计算,按竞赛规则规定的日出日落时间为准。
八、验鸽办法:
1、参赛鸽使用“刮开式暗号”。参赛鸽主只要将归巢鸽脚上的暗号刮开后按报到顺序报到即可。验鸽工作由裁判员根据报到记录核对竞翔单判定有效或无效。但对完成报到顺序的归巢鸽,裁判员要进行抽查验鸽,获得有效名次的参赛鸽主都必须自觉的作好等候通知验鸽的准备。
2、裁判员将有选择的对归巢鸽上门验鸽、查棚。必要时对参赛鸽鸽舍的经纬度要进行复测,如只是“秒”的数据有误差,则维持原测数据;如“度”或“分”的数据有误差,则以复测数据为准。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凡列入年度计划的市级比赛均录取前八名(不设雌雄组),分别颁发奖杯一座。鸽王品评赛规程另定。
2、市级比赛的参赛鸽在5000羽以上的赛事,在有效报到时间内的归巢鸽成绩在前500名者,列入上海市排名,并颁发奖状。参赛鸽在5000羽以下的赛事,按实际参赛羽数的10%比例列入上海市的排名,并颁发奖状。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其余的归巢鸽,如其鸽主需要,可发名次归巢证(自费)。
3、全市500公里级联赛参赛鸽归巢证(含有效报到时间内报到但未被列入排名的参赛鸽)由各区、县信鸽协会视情办理。
4、上半年和下半年市级信鸽比赛录取名次的奖金、奖状、自费名次奖状、自费归巢证的发放,分别于2011年7月15日到8月5日和2011年12月25日至翌年1月15日集中时间统一办理,鸽主必须携带足环证、会员证等在市鸽协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办者,作自动弃权,不予补办。
十、比赛纪律和申诉:
1、凡跨行政区域(区、县)办理注册手续和未在区、县鸽协办理注册手续的鸽主,一律不准参加信鸽比赛。如果参赛,不得录取比赛的排名。
2、凡发现参赛鸽主设置AB棚或拒绝裁判上门验鸽、查棚,一律开除会员会籍。欢迎举报设置AB棚等弄虚作假的事实和线索,经查实,对举报主要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3、不准私自佩套其它各种足环;不准私自在参赛鸽身上盖印章或藏匿电话号码等;验鸽、查棚时如出现“刮开式暗号”丢失,暗号不能辨别,无暗章,无足环证,本年度未经注册,赛鸽丢失死亡,赛鸽翅膀折断、被枪打、羽毛严重损坏等引起丧失飞翔能力的等,均不能录取其比赛名次,并视情做出相应的处罚。
4、参赛鸽主和单位,如发生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违反规程规定等行为,视情节处以警告、取消比赛成绩、停赛、开除会籍(含会员除名)等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上海市信鸽协会网站专门设立了“00”区域代码,供会员用16820123专线电话进行测试,严禁在其它页面和窗口中试打。比赛期间,如有意伪造暗号,使用16820123专线电话冒充参赛鸽归巢报到,干扰比赛正常进行,一经查实,予以取消比赛成绩。参赛鸽主须在前十天办妥16820123使用专用电话声讯卡等手续,比赛期间停止办理。
6、参赛鸽主在电脑中的数据(如姓名、区号棚号、GPS、声讯卡卡号及密码等),请于3月10日-15日前自行检查核对,以便及时更正,务必做到正确无误。比赛开始后临时提出电脑中的数据有误,不得更改,所产生的责任自负。
7、成立仲裁委员会,信鸽比赛中的一切纠纷,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裁决。
8、凡申诉者,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特比环赛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胜诉则如数退回,败诉则申诉费不予退回。从成绩排名公布后24小时内接受办理申诉手续,过期不予受理。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上海市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