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betx体育:印发2011年全国信鸽常规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社体运协字〔201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火车头、石油信鸽协会:
现将2011年全国信鸽常规赛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2011-2012年度奥林匹克鸽王赛、第十二届信鸽国家赛和第六届千公里信鸽联赛承办、参赛单位待申报工作结束后再行通知。
请有关省级协会认真组织比赛,严格执行竞赛规则、规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比赛安全、顺利举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1-2012年度奥林匹克鸽王赛竞赛规程(点此下载)
2.第十二届信鸽国家赛竞赛规程(点此下载)
3.第六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竞赛规程(点此下载)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信鸽协会 比赛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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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1-2012年度奥林匹克鸽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竞赛时间
2011年至2012年
四、竞赛组别及评选条件
A组:短距离(100公里-400公里)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2012年连续两年内所获得的10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100-4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10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5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鸽羽数的20%。
B组:中距离(300公里-600公里)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2012年度所获得的8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300-6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8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28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鸽羽数的20%。
C组:长距离(500公里以上)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2012年度所获得的6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5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150羽参赛鸽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6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33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鸽羽数的20%。
D组:全能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2012年度所获得的11次最好的比赛成绩,其中包括3-5次A组比赛成绩, 2-6次B组比赛成绩, 及1-3次C组比赛成绩。提供参评成绩的11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3500公里。
E组:马拉松(700公里以上)
同一羽参赛鸽,2年内4次比赛的最好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700公里。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及5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4次比赛总里程不限。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鸽羽数的20%。
五、各组别评选得分计算方式
(一)A、B组评选得分计算公式相同:
(录取名额-获奖名次 + 1 )
-------------------------×100=本次比赛得分
录取名额
其中:录取名额=总参赛羽数×20%。
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分值高者名次列前。
例:一场比赛有400羽参赛鸽,录取名额为80羽(即400×20%)
则,第一名得分=(80-1+1) ×100/80=100.00分
第二名得分= (80-2+1) ×100/80=98.75分
第十名得分= (80-10+1) ×100/80=88.75分
(二)C、D组评选得分计算公式相同:
获奖名次÷参赛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注:参赛羽数最大值为5000羽,超过5000按5000计。
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三)E组评选得分计算公式:
获奖名次÷参赛鸽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注:参赛羽数按实际参赛数计。
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以省级协会为单位组织参加2011-2012年度奥林匹克鸽王评选活动。
(三)奥林匹克鸽王赛资格:由地市级(含)以上信鸽协会举办的比赛中产生。各地市级信鸽协会须于比赛结束后30日内将成绩上传至中鸽网鸽王赛评比系统,上传的成绩须经省级协会认可,否则无效,省级协会须每月集中审核一次,确保成绩真实有效。
(四)各省级协会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选派裁判员执裁,集鸽、运输及比赛期间本单位(含所属地区协会)工作人员及参赛鸽的安全保卫及医疗救护等工作,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五)各省级协会评选的各组别前10名赛鸽成绩须在2012年12月10日前按要求(见附表1、附表2)报送中国信鸽协会(同时以excel格式报送电子版成绩),逾期不予排名。
中国信鸽协会
电话:010-67147626,传真:010-67147626
邮箱:chnrpa@sina.com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六)各省级协会须于2011年12月31日前交纳奥林匹克鸽王评选费二千元。
七、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奥林匹克鸽王奖录取前10名;
前3名颁发奖杯,所有获奖鸽均颁发证书。
(二)设立优秀竞赛组织奖,由中鸽协评选并颁发奖品。
附件2:
第十二届信鸽国家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信鸽协会、河南省信鸽协会
湖北省信鸽协会、甘肃省信鸽协会
三、参赛单位
待定
四、竞赛时间
2011年5月
五、司放地点
锡林浩特(东经116°06′10〞,北纬43°48′53〞)
郑 州(东经113°37′11〞,北纬34°50′11〞)
武 汉(东经114°08′03〞,北纬30°41′49〞)
兰 州(东经103°57′55〞,北纬35°59′34〞)
六、竞赛项目
300公里、400公里、500公里、600公里、700公里、800公里、900公里、1000公里及以上级别
七、参赛办法
(一)条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行业信鸽协会(距各司放点300公里及以上空距)为单位组织参加。
(二)参赛费
每羽参赛费2元,各参赛单位于报到时统一交承办单位。
(三)足环规定
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所属协会全国信鸽统一足环(含中鸽协纪念环),否则不允许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各参赛单位负责参赛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选派裁判员,集鸽、运输及比赛期间本单位(含所属地区协会)人员及参赛鸽的安全、保卫及医疗救护等工作,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比赛集鸽、运输、验鸽、查棚等主要环节,必须选派异地裁判员执裁;
(四)各参赛单位统一制作、下发集鸽暗章。各司放点备用的暗章,由承办单位负责落实;
(五)空距测量
会员鸽舍的经纬度,必须使用卫星定位仪测定,否则不计成绩;
(六)归巢鸽报到必须使用数字型计时表计时,并依北京时间对时,报到时间精确到"秒"。
(七)有效报到日期,从各参赛单位第一羽赛鸽归巢开始计算,300公里级为1日,400、500公里级为2日,600、700公里级为3日,800公里级以上项目为4日。
(八)各参赛单位须于6月15日前,将前100名归巢鸽的竞翔成绩报告表(附表1)报中国信鸽协会和中鸽网(同时以excel格式报送电子版成绩),逾期不予排名。
九、司放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选派有经验的一级裁判员负责赛鸽的运输和司放工作,并依参赛鸽羽数配备足够数量的司放员;
(二)参赛单位与承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赛鸽安全,开笼前做到人不离车;
(三)各承办单位将司放具体日期于4月30日前报中鸽协备案。有2个及以上赛线的赛区,可按不同赛线方向分时段开笼司放,比赛按实际司放时间计时。
(四)由中国信鸽协会选派的裁判员和司放地裁判员统一负责比赛监放工作;
(五)各参赛单位自备赛鸽饲料,防寒、防雨用具及其他必备物品;
(六)司放赛区
1、郑州赛区
北赛线:待定
南赛线:待定
东赛线:待定
西赛线:待定
2、武汉赛区
北赛线:待定
南赛线:待定
东赛线:待定
3、锡林浩特赛区
南赛线:待定
东赛线:待定
西赛线:待定
4、兰州赛区
北赛线:待定
南赛线:待定
东赛线:待定
西赛线:待定
十、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国家级排名:按赛区单独排名,各赛区依赛线方向分别汇总成绩,每条赛线录取前100名。
前3名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所有获奖鸽颁发中国信鸽协会奖状。
(二)行业协会按参赛地区位置汇总成绩。
(三)设立优秀竞赛组织奖,由中鸽协评选并颁发奖品。
十一、经费
(一)参赛组织费、赛鸽运输费、工作人员及裁判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由各参赛单位自理。
(二)中国信鸽协会选派的工作人员、裁判员差旅及食宿费由承办单位负担。
(三)各承办单位包干经费:
1.5万羽以内包干经费为实际参赛费;1.5万羽以上至3万羽为3万元;3万羽至5万羽为4万元;5万羽以上为5万元。
承办单位负责各参赛单位司放人员和工作人员1天的工作用餐,住宿费用自理。
十二、承办单位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信鸽协会地址:呼和浩特市公园东路94号呼市体育局
邮编:010020 电话:0471-6290862 电子邮箱:nmgxgxh@sina.com
河南省信鸽协会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健康路99号省社体中心业务五部
邮编:450012 电话:0371-63862883 电子邮箱:hnxg1985@126.com
湖北省信鸽协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体育馆路5号
邮编:430071 电话:027-87320553 电子邮箱:hbstzx@hbstzx.com.cn
甘肃省信鸽协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路1号工贸大厦1425室
邮编:730020 电话:0931-8853320 电子邮箱:gssxgxh@sina.com
十三、各承办单位赛后一周内须将参赛统计表、参赛费及赛区总结交中国信鸽协会。同时,各参赛单位也须在赛后一周内将组织、参赛情况报告中国信鸽协会。
附件3:
第六届全国千公里信鸽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待定
三、竞赛时间
待定
四、司放地点
待定
五、竞赛项目
1000公里
六、参赛办法
(一)由联赛组成协会共同制定竞赛规程,并将竞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裁判员名单报中国信鸽协会。
(二)参赛鸽必须佩带所属协会全国信鸽统一足环(含中鸽协纪念环),否则不允许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比赛须在同一个司放点、同时司放;
(三)联赛竞委会须于比赛结束后15日内将前200名归巢鸽的竞翔成绩报告表(附表1)报中国信鸽协会和中鸽网(同时以excel格式报送电子版成绩)。
八、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总排名:比赛录取前200名,前3名颁发奖杯,所有获奖鸽均颁发中国信鸽协会奖状。
(二)省级排名:各省级协会前3名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
(三)幼鸽排名:比赛录取当年幼鸽前50名,前3名颁发奖杯,所有获奖幼鸽均颁发中国信鸽协会奖状。
(四)参加信鸽竞赛组织奖评选,由中鸽协颁发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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