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二届“湘军杯”700KM大奖赛
规 程
主办:湖南省信鸽协会
承办:湖南省信鸽竞赛委员会
一、参赛对象和要求
1.参赛对象为本省境内县惟上信鸽协会注册会员(含经同级信鸽协会批准的赛鸽俱乐部会员)。
2.参赛要求为具备经本级信鸽协会注册的独立鸽棚、编号和座标。
3.参赛鸽为本级信鸽协会发放的国家统一足环鸽。
二、竞赛办法
1.本赛事于2011年11月18日在所属市(州)信鸽协会披报名集鸽。于11月19日7:28时同时不同司放地开笼比赛。
2.本赛事空距为700km(执行中鸽协不低于5%规定),各市(州)司放地自行确定并报省竞赛委核实。
3.本赛事由省竞赛委调派裁判员异地执裁并执行中鸽协《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相关规定。
4.本赛事风雨无阻,参赛市(州)须按本规程须组织集鸽和运输,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时开笼司放则视同弃权。
5.本赛事参赛费为50元/羽,集鸽费20元由各市(州)自行确定和收支。(本赛事参赛鸽不限年限)
6.本赛事由湖南省信鸽协会竞赛委筹资5000元作总奖金的基础奖金。
三、入赏额及奖励
1.本赛事入赏名额按参赛鸽10%确定。
2.本赛事参赛费总额中90%为奖金总额,报名集鸽封笼后即刻产生规程附则分配奖励额。本赛事参赛费总额中提取10%作为赛事费用。
3.本赛事前十位颁发奖杯,前三十位颁发奖牌。
4.本赛事颁奖活动定于2011年12月5日,与第五届“翔大杯”获奖鸽同时拍卖,前20位入赛鸽必须参加拍卖,不参加者视同放弃入赛名次和奖励,归巢鸽可自愿报名参加.
四、其它事项
1.本赛事附则在集鸽后开笼前上网发布。
2.本赛事具体运作由省信鸽竞赛委员会部署。
3.本赛事若有未尽事项则在附则中一并上网发布。
湖南省信鸽协会
2010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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