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2011年“冠诚杯”
“春季百日特比环赛”及“秋季特比环大奖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南通市崇川区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南通冠诚燃料有限公司
三、司放距离和地点:春季百日赛350公里 安徽蚌埠。
秋季特比环大奖赛550公里 河南商丘。
(以上两场竞赛,单独司放)
四、训放安排:随同鸽会训放工作一起进行。
五、决赛集鸽时间:春季百日特比环2011年5月21日19时——21时。
秋季特比环大奖赛(A、B组)2011年10月29日14时——16时 (两组同笼同放)。
六、集鸽地点及司放费:崇川区鸽会。12元/羽。
七、参赛条件及规定:
1、参赛鸽主必须是2011年南通(县、市、区)信鸽协会空距达到规定要求的注册会员。
2、参赛鸽必须配戴中鸽协发售的崇川鸽会专用特比正、副环(副环号码必须与正环号码
后四位数一致,否则成绩不计),不准私自在参赛鸽身上加盖暗章或藏匿电话号码等。
赛鸽脚伤、脚趾缺损等不得参赛。违者,取消比赛成绩。
3、参赛鸽主必须按鸽舍所在地认真、详细、准确地填写竞翔单一式二份。
4、因各种原因鸽舍搬迁后必须及时报请鸽协重新测定鸽舍经纬度。鸽舍地址变更后未经
信鸽协会重新测定鸽舍经纬度者不得参赛。
5、参赛费标准:百日赛特比环每羽参赛费100元。售环500枚。
秋季特比环A组每羽参赛费50元。售环1000枚。
B组每羽参赛费100元。售环500枚。
6、售环时间:百日赛特比环2010年12月4日至2011年1月31日止。
秋季特比环2010年12月4日至2011年2月28日止。
(每周六、日上午8:00——11:30至崇川鸽会办公室办理缴费领环手续)为了方便广大信鸽爱好者购买崇川区2011年“冠诚杯”特比环,特新增3处售环点:
1.港闸售环点:大炳鸽店 联系电话:15306292137
2.市区平时售环点:南通冠诚燃料有限公司(越江路综合楼105幢301、302室江枫渔火大酒店对面)联系电话:15306292600
3.外环东路售环点:天濠图文 联系电话:13862926161
7、以上赛事特比环若未售完,则奖金总额不变。
8、以上赛事报到办法使用本会安装的电子扫描仪或电信公司声讯台由会员自选,使用
16881234声讯台,要求按语音提示拨打棚号、足环号、暗记号(特别提醒 此暗记号系刮开式密码暗号)一定要准确,如缺项、错项其成绩一律取消。声讯台报到原始数据由南通电信公司提供,本会派专人负责监督。
9、获奖鸽凭足环证领取奖金。各赛项获奖鸽混合前六名分别颁发奖杯,其它名次鸽发奖
状。
10、各赛项获奖鸽前六名实行及时查棚,其余获奖鸽适时查棚,查棚时必须由鸽主和查棚
裁判员把赛鸽带离鸽舍100米以外司放,归巢后方可确认赛绩。
11、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比赛原则,比赛集鸽日期以规程为准,不论集鸽日天气如
何均准时集鸽。为对参赛鸽主负责,到达司放地后视天气情况遵照有关信鸽施放规定
并报请鸽会领导同意后施放。同时在第一时间用网站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各位参赛会员。
如遇禽流感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则除外并顺延比赛。
12、其他事项和规定参照“南通市和崇川区信鸽协会2011年信鸽竞赛规程”执行。
八、录取名次和奖金分配办法:本规程各赛项所收参赛费收入除鸽会提留10%作为正、副
环、奖杯、奖状工本费外,其余部分全部用作奖金发放。
1、春季百日赛录取名次:综合排名50名。保底奖金45000元。
奖金分配办法:
冠军:5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3000元;4名:2000元(幸运奖);5-10名各1500元;11-20名各1000元;21-50名各400元。
2、秋季特比环A组录取名次:综合排名100名。保底奖金45000元。
奖金分配办法:
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4-10名各1000元;11-20名各800
元;21-30名各400元;31-50名各300元;51-100名各200元。
秋季特比环B组录取名次:综合排名50名。保底奖金45000元。
奖金分配办法:
冠军:5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3000元;4名:2000(幸运奖)
5-10名各1500元;11-20名各1000元;21-50名各400元。
3、以上各赛项报到有效期为见鸽后24小时;名次未满,余下奖金由获奖的名次鸽均分。
九、申诉和纪律
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不予
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5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500元退给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500元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无理取闹者将停赛或开除会藉。
十、其他
1、现场工作人员、裁判员和鸽会领导的参赛鸽必须在会员代表监督下进行入笼。
2、奖金担保单位:南通冠诚燃料有限公司。
3、“冠诚杯”秋季特比环大赛结束两周后择日举行拍卖会。A组前三十名B组前二十名
的获奖鸽,均参加拍卖。不参加拍卖的获奖鸽不得领取奖金。拍卖底价为特比环名次
鸽的奖金数额。拍卖款项的百分之八十归鸽主所有,百分之二十用于拍卖的各类费用。
流拍鸽按底价的百分之二十交纳费用后领回。
4、获奖鸽主所得税自理。
5、信鸽赛事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本规程各项赛事均属自愿参加。比赛实施过程中如造成赛鸽损失,组织方不作任何赔偿。
6、本规程如与中鸽协有关规定规程相抵触的,以中鸽协规定规程为准。
7、解释权:南通市崇川区信鸽协会。
南通市崇川区信鸽协会
2010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