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信鸽协会2010年“幼狮杯”
特比环赛鸽交流拍卖规则
一、 宗旨:根据本会2009年12月31日公布的南通市崇川区首届“幼狮杯”信鸽特比环大奖赛规程A组第1-30名、B组第1-10名500-550公里归巢鸽必须参加交流拍卖相关精神即本次拍卖的标的,旨在促进优良种鸽品系交流,提高信鸽竞技水平。
二、 原则:公平竞争、公开竞价、价高者得、锤落成交。
三、 拍卖时间、地点:2010年11月21日南通市北阁饭店
四、 拍卖须知:
1. 按本会幼狮杯特比环大奖赛规程A组第1-30名、B组第1-10名京赛鸽必须参加交流拍卖相关精神,获奖鸽奖金待拍卖后予以发放。
2. 凡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拍卖当日上午8:30前至拍卖地点办理竞拍登记手续,交纳保证金50元,领取竞价号牌。竞买人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号牌,如有遗失,不得补领,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拍卖结束后凭号牌退还保证金。
3. 参加拍卖的鸽主,请于拍卖当日上午8时前,持赛鸽和血统表及足环证至拍卖地点送组委会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4. 拍卖当日开拍前30分钟为参拍赛鸽预展,竞买人可在展示时间内对名次鸽的实际情况观察了解,一旦参与竞拍,即表明已了解情况,认可标的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完全责任。
5. 竞拍底价(含A、B两组)
冠军3000元、 亚军2000元、 季军1000元、 第4-10名 800元、 第11-20名 500元、第21-30名 400元
6. 拍卖阶梯(加价幅度)每次举牌表示:伍仟元以下每次贰佰元;伍仟元以上每次伍佰元;一万元以上每次贰仟元;伍万元以上每次伍仟元。
7. 本次拍卖成交价的80%归鸽主,20%为组委会组织费用。
8. 参拍鸽如流拍,鸽主须按起拍价的20%交款后将鸽领回。
9. 拍卖成交后,双方须按程序通过组委会当场将款、鸽交割清楚,如竞买人违约,则已付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10. 拍卖主持人有权在出现争议时将标的物再次拍卖,以平息争议,并根据本规则维护各方正当权益。
11. 进入拍卖现场,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自觉遵守拍卖会场的规定,协助维护好会场秩序。
12. 本规则解释权属南通市崇川区信鸽协会。
南通市崇川区信鸽协会
201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