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信鴿協会二○○七年秋季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赣州市信鴿協会 二、協辦單位:各縣(市、區)信鴿協会 三、競賽项目、時间、地点﹕ 1、秋季300公里速度賽(含省幼鴿联赛资格站),于2007年10月7日南昌放出 2、秋季500公里省幼鴿联赛、市幼鴿排名赛、幼鴿大奖赛、幼鴿特比环赛。第一赛区于2007年10月20日湖北黄梅放出(章貢區、贛縣、于都、兴國、瑞金、會昌 ),第 二赛區干2007 年10月20日江西九江放出(大余、龍南、信豐、尋乌)。
3、秋季700公里大赛(老幼不分),统一于2007年11月3日安徽合肥放出。
4、以上各项幼鴿赛均设吉水资格站,未参加吉水资格站训放和南昌速度赛的幼鸽,黄梅各项幼鸽赛不计成绩。
5、南昌、黄梅、合肥(老幼不分)均设指定鸽赛。
6、遇天气变化,资格站和决赛站是集鸽、验鸽、决赛时间推迟顺延。
四、参賽辦法:
1、参赛者必须是本协会会员,并交纳二零零七年会费,认可本章程方可参赛。
2、参赛鸽必须佩戴本鸽会发放的全国统一足环。
3、严格执行中鸽协颁布的《信鸽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4、以每个会员GPS测距计算空距,按实际分速排名,未测距到户的一律不计成绩。
5、参加南昌幼鴿速度賽、5OO公里省幼鴿联賽、市幼鴿排名賽,幼鴿大獎賽,幼鴿特比環賽(含資格站)和7OO公里大賽的賽鴿必須填寫好参賽報名表,報名表格要求逐頊填寫清楚(眼砂填寫﹕黃、砂、牛o羽色填寫﹕雨点、深雨、雨白、灰、灰白、絳、絳雨、紅轮、花、白),漏填、省略、涂改无效。表格一式貳份,鴿会壹份,鴿主壹份(省幼鴿联賽、市幼鴿賽方普通賽分開填表)。
6、鴿会組织者,包括工作人員、裁判員必須按照信鴿競賽規則第二章第十条第八款執行﹕交鴿時必須在現場会員代表的監督下,辦理交鴿手續、其賽鴿應分散装籠.
7、参賽鴿所佩戴足環破損、变形、密碼条丟失、无参賽暗計一律不計成績﹕失格幼鴿填表参加幼鴿决賽、鴿羽私盖印記,取消整棚参賽成績.
五、参賽費用﹕
1、市秋季幼鴿賽環每枚2O元﹕其中3OO公里幼鴿速度賽7元(用作獎金),5OO公里幼鴿排名賽3元(含足環成本、排名費用),5OO公里幼鴿大獎賽1O元(用作獎金).
2、省幼鴿联賽環每枚1O元﹝不含足環成本)和市幼賽環2O元一發售,共計3O元.
3、秋季幼鴿特比環每枚5O元(用作獎金)與20元足環一并發售,共計每枚7O元.
4、秋季700公里大賽,每羽參賽費3○元.
5、南昌、黃梅、合肥指定鴿賽每羽參賽費50元.
六、競賽辦法﹕
1、本年度賽事一律采用168信息声訊臺報到,第二天公布原始報到順序信息.168臺報到棚号、足環号、密碼号及姓名、地址與驗鴿不符時,取消比賽成績.重打168臺的以最后一次計算時间,未打168不計成績.在規定報到有效時间內,每位会員的歸巢鴿打完168臺報到后,將密碼条貼在鴿主,自己保存的B联報名單相對應的欄目內,以便核查,驗鴿等鴿会裁判員通知.
2、南昌速度賽和指定鴿賽放出后當天有效,幼鴿排名賽、幼鴿大獎賽、幼鴿特比環賽5OO公里放出后2天內有效,7OO公里大賽放出后3天有效(以中鴿協頒布日出日落時间加30分钟為准),超期歸巢不計成績,不发歸巢証.
七、名次錄取和獎勵﹕
1、南昌幼鴿速度賽按各賽區售環总數計獎,第一賽區獎勵前100名,第二賽區獎勵前50名.
2、幼鴿排名(两天內歸巢全市統一排名,不計獎金,前50名发獎狀,其余发歸巢証).
3、幼鴿大獎賽按各賽區售環总數計獎,第一賽區獎勵前100名,第二賽區獎勵前50名.
4、幼鴿特比環賽第一賽區獎勵前50名,第二賽區獎勵前30名.
5、鴿会保底3萬元獎勵700公里大賽前50名.
6、鴿会出資3仟元,獎勵500公里幼鴿大賽團體前三名(限2007年本鴿会发售的秋季2○元足環,在两个賽區100和50名內的排名中錄取).
7、南昌、黃梅、合肥指定鴿賽獎勵前10名.
8、幼鴿速度賽、幼鴿大獎賽、幼鴿特比環、指定鴿賽有效期內未取滿名次,剩余獎金由獲獎鴿均分﹔有效期內无歸巢鴿.獎金由有資格參加决賽鴿均分﹕700公里大賽獎金不均分.
9、幼鴿速度賽、幼鴿排名賽、幼鴿大獎賽、幼鴿特比環賽、省幼鴿聯賽(贛州賽區)、500公里幼鴿團體賽、700公里大賽前3名各發獎牌壹块(有獲獎本鴿照片),有效名次发獎狀,有效期內歸巢鴿发歸巢証.
10、比賽結束后,十五天內发獎(特殊情况除外).獲獎鴿主應帶好足環証、購環发要、参賽報名單、会費发票等到市鴿会領取獎金.
八、其它事項﹕
1、要求各縣(市、區)鴿会認真組织會員積板購環参賽,并在吉水資格站以前精心組織訓放工作,确保賽事順利進行,并將本規程發放給每个会員.
2、二○○七年每個会員上交市鴿会的会費由各基層鴿会要求認購省幼鴿联賽環.
3、秋季吉水資格站以前由各縣(市、區)鴿会組織訓放,吉水資格站以后由市鴿会組織訓放.
4、售環時间﹕从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發售,由各縣(市、區)信鴿協會到市鴿會统一領取.2007年4月15日以前各縣(市、區)上報購環名單,交納售環款.
九、本規程解釋權属贛州市信鴿協會,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廖水长 联系电話﹕13707978792
贛州市信鴿協會
二OO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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