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鸽协[2009]29号
上海市2010年 “庆世博”幼鸽特比环三关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上海市各区、县信鸽协会及宝钢信鸽协会
三、比赛形式、司放距离和地点:
1、本届三关赛(中距离鸽王部分赛程)
2、赛程安排:
司放地 |
空距 |
集鸽日期、时间 |
集鸽地点 |
司放日期 |
司放收费 |
待定 |
350公里
左右 |
10月15日
19点-21点 |
虹口足球场 |
10月16日 |
10元/羽 |
待定 |
400公里
左右 |
10月29日
19点-21点 |
虹口足球场 |
10月30日 |
10元/羽 |
待定 |
450公里
左右 |
11月11日
19点-21点 |
虹口足球场 |
11月13日 |
15元/羽 |
3、训放安排:
请随同区、县信鸽协会训放工作一起进行。
四、报名参赛办法:
1、凡承认本届比赛规程,2010年经各区、县鸽协办理注册手续的上海市信鸽协会会员均可报名参赛,履行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得退回报名费。本届比赛足环在规定时间按顺序认购(2009年12月25日-2010年1月3日),报名费为每枚足环(配有副环)人民币100元。
2、从2009年12月25日上午9:00时起在市鸽协(徐汇区航校路1号)开始公开接受参赛报名,2010年1月3日下午3:00时报名截止。报名截止后,公布报名参赛羽数。
3、本届比赛的正、副环号码必须相互一致,凡正、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相一致、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等均不得参加三关决赛,不得列入比赛排名。
4、执行“2010年上海市信鸽竞赛规程”中规定的有关参赛办法。
5、凡参加本届比赛的鸽协领导成员及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届比赛的组织、司放、报到、验鸽等裁判工作。
6、本届比赛的司放人员在司放过程中,不准单独行动,不准泄露司放的任何情况,不准单独返沪。
7、本届比赛如遇到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网络中断、气候突变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致使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可视情况改期或取消比赛,由此造成的损失,举办单位不承担经济责任。
8、赛鸽在归巢报到中,如遇网络突发故障,使比赛报到直播无法同步显示,可采取168声讯台电话查询功能确认赛鸽报到的数据,不要进行重复报到。
五、报到、验鸽办法:
1、执行“2010年上海市信鸽竞赛规程”中规定的报到、验鸽办法。
2、本届比赛报到区域代码为“58”。
3、本届比赛第一关、第二关、第三关均以第一羽参赛鸽报到二日内为报到有效时间(含第一羽报到日,以日出日落计算为准),录取名次在报到有效时间内额满为止。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本届比赛实施单鸽三关赛。三次单关赛鸽均以分速高低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三关综合排名,以三次单关赛的同一羽赛鸽在有效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分速之和高低排定名次,分速高者综合排名名次列前。每关比赛凡没有在有效报到时间内的归巢鸽,不得列入综合排名,只能参加下次的单关排名。
2、每关排名前100名(予以奖励)。
每关奖励名次(前100名)
第1名 8000元
第2名 5000元
第3名 3000元
第4-10名各 1500元
第11-30名各 1000元
第31-50名各 600元
第51-100名各 300元
3、综合排名录取200名(以1万羽为基数,凡超过1万羽每15羽增加一个名次)奖金分配(含税):
第1名12万
第2名8万元
第3名5万元
第4-6名各2万元
第7-10名各1万元
第11-20名各6000元
第21-30名各4000元
第31-50名各2000元
第51-100名各1500元
第101-200名各1000元
4、凡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奖励名次未满,剩余奖金额由获奖鸽均分。
5、报名参赛羽数超过1万羽,每超过15羽增设一位名次,奖金为1000元。
6、本届三关赛赛鸽(参与幼鸽排名赛和年度总决赛)参加上海市鸽王赛并获得上海市中距离鸽王前三名者另奖励2万元,如获全国中距离鸽王冠军者再奖励2万元。
7、获奖鸽主领奖日期为2010年12月25日至2011年1月20日,逾期不领者,作自动放弃权。
七、申诉和纪律:
1、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2000元不予退回。从公布成绩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2、参照执行“2010年上海市信鸽竞赛规程”规定的比赛纪律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