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泰安市信鸽协会 承办单位:泰山鹏飞赛鸽中心 本规程依据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日落日出》,执行山东省信鸽协会2010年竞赛规程。 一、参赛级别:180公里锦标赛、300公里大奖赛、锦标赛、百日龄赛、500公里大奖赛、锦标赛、国家幼鸽赛、特比环赛。 二、竞赛时间:9月1 日~11月30日。 三、参赛方法: 1、凡承认本规程的本市会员,并缴纳2010年会费者,均可参赛。 2、凡会员本人饲养,套有泰安市信鸽协会发放的中鸽协、山东省信鸽协会统一标准足环《含有足环证》的赛鸽,均可参加比赛,行业协会及其它发放的足环,成绩一律作废。 3、会员要认真逐栏、逐项填写信鸽竞翔报名单,一式两份(国家赛一式三份),字迹要清晰无误,涂改、错填、漏填者成绩无效,在报名单上逐项填好,眼砂、雄、雌、羽色。 4、不准为非会员代放赛鸽,一经查出本人成绩无效。凡未办理2010年入会手续者,以及在比赛未缴参赛费者,比赛成绩一律无效,比赛后补办者也不予追认成绩。 5、集鸽人员要严把收鸽关,严禁病鸽入笼,以免传染其它赛鸽。所有集鸽人员的赛鸽必须有其他集鸽人员代为集鸽,自己不能集自己的赛鸽入笼一经发现视为作弊,成绩作废,望广大鸽友进行监督、揭发。 6、参赛鸽在运输途中,在无法预见前提下,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天气不好为保护参赛鸽友利益,适当调整比赛时间(正常顺延一天)。 7、泰安万博体育官网:赛鸽中心有关通知及比赛事宜,(分别在泰安市信鸽协会网站和张贴在体委)请各位会员上网查看或电话咨询,不再另行通知,鸽会及赛鸽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泰山鹏飞赛鸽中心2010年咨询电话: 霍兴明 13615380799 杨加祥 15853886808 贾悦斌 0538--8481114 8、赛鸽归巢后请及时与验鸽裁判联系,名次鸽主不与验鸽裁判联系的,比赛成绩无效。验鸽裁判联系人:刘绍江 联系电话:0538—6762764 王爱国 13853868184 9、裁判验鸽必须两人以上,验鸽裁判在给名次鸽登记完成绩后,必须把名次鸽在鸽舍100米以外放飞归巢后再次查看,照相后方可承认成绩,否则成绩无效。 四、报到方法:使用168信息台和电子扫描器两种报到方法。 1、使用168信息台报到:本棚见第一羽赛鸽在10分钟内于验鸽裁判联系验鸽,输入的密码,足环号码准确无误、漏报、错报、密码反报成绩无效,如“96866”误报为“99866”,报暗码时如报成明码,成绩无效。 2、使用电子扫描报到:电子扫描数据传送失败者,泰安市内30分钟,城区以外(外环以外)1小时、肥城、新汶、东平,2个小时内持电子扫描主机到鸽会复读,否则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3、归巢鸽报到必须羽印齐全、清晰无误、并环证相符、如出现因翅膀折断,羽毛严重损坏,导致被验赛鸽丧失飞翔能力现象,成绩无效。 4、严禁在比赛当日拨打168信息台试机,试机可在比赛前日效对,避免造成赛绩上的误差。 5、报到期限:180公里、 300公里、500公里当日归有效;特比环2日内有效。 五、奖励 1、大奖赛前六名各奖奖杯一尊、锦标赛前三名各奖奖杯一尊,归巢期内综合前50名发奖状。国家幼鸽赛比赛成绩经省排名后,获奖者由省鸽协发奖。(万博体育官网:前三名发鼓励奖杯各一尊)。 2、第一站300公里和500公里大奖赛:冠军30%、亚军20%、季军10%、4—10名均分30%,第二站300公里、500公里大奖赛:冠军600元、亚军400元、季军200元、4-10各100元。 六、秋季比赛时间及参赛费用:
司放地 |
空距(km) |
集鸽时间 |
锦标赛
(司放费) |
大奖赛 |
国家
幼鸽赛 |
集鸽地点 |
南线 |
50 |
9月25日7点—8点 |
0.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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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
安
市
体
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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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月2日 7点—8点 |
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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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10月9日15点—17点 |
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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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10月16日15点—17点 |
4元 |
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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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10月23日14点—16点 |
7元 |
20元 |
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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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10月30日15点—17点 |
|
10元 |
|
|
500 |
11月6日14点—16点 |
|
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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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会员自觉遵守集鸽时间、过时不候。 2、2010年秋赛特比环11月6日集鸽7日放,2010年秋赛百日龄10月30日集鸽31日放。 3、鸽会将公开放飞时间并开通168信息台和电子扫描实时在线,但是实时在线公布成绩不做最终成绩,以裁判核实后公布的为准。 4、比赛成绩公布后如有异议,请3日内书面告知鸽会,超过3日不得更改以公布为准。 5、锦标赛、大奖赛、国家赛交各项费用后,一鸽能拿多奖。 6、大奖赛、国家赛、特比环冠军鸽,免费刊登在泰山赛鸽刊物上,每六羽为一页,如有鸽友愿意为冠军鸽刊登单页彩页者鸽会负担100元,其他款项由鸽友自己负担。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泰安市信鸽协会。 2010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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