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四届幼鸽“翔大杯”联翔大奖赛规程
主办:湖南省信鸽协会
承办:湖南省信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
协办:香港翔大实业有限公司
一、参赛对象和条件
1.参赛对象湖南省境内县级以上信鸽协会注册会员(含经同级协会批准的赛鸽俱乐部会员)。
2.参赛条件为具备经本级信鸽协会注册的鸽棚、编号和座标。
3.认同本规程后向本级信鸽协会申购本赛事安排的全国统一编号的信鸽足环。
二、竞赛办法
1.本赛事足环于2010年5月1日起开始发售。申购本赛事足环每枚为65元(其中50元为奖金筹集额;15元竞裁及司放集工作费用,并由本级信鸽协会自行收支)。足环发售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31日。
2.本赛事竞赛时间为2011年5月21日7时30分开笼,5月22日结束。集鸽、运输、司放由各市(州)信鸽协会自行负责。
3.本赛事竞翔空距为500km(执行中鸽协不低于5%之规定),司放地点由各市(州)信鸽协会上报省核定后确定。
4.本赛事采取同时不同司放点开笼竞翔,风雨无阻。参赛各市(州)集鸽,司放报到由省调派裁判异地执裁。无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时开笼则视同弃权。
5.省信鸽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赛事具体运作,并严格执行中鸽协《竞赛规则与裁判法》相关规定。
三、入赛名额及奖励
1.本赛事入赛名额按申购足环总额的8%确定。
2.本赛事足环申购截徙后,以实名制上网公示足环申购资料,并于2010年12月31日前产生补充规程明确奖金分配额。
3.本赛事入赛前十位颁发奖杯;前五十位颁发奖牌;入赛鸽颁发奖状。
四、附则
1.本赛事设置团体赛,具体运作以参照第三届规程并在补充规程中明确。
2.本赛事可由各市(州)信鸽协会进行加奖赛,指定鸽赛。
3.本赛事颁奖时举办优胜鸽拍卖活动,规则在补充规程中发布。
湖南省信鸽协会
201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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