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第十五届运动会信鸽竞赛规程 [来源:青海省体育局 | 作者:青海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 为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做好第十五届省运会信鸽竞赛工作,根据“青海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要求特制定“青海省第十五届运动会信鸽竞赛规程”如下:
一、竞赛规则
竞翔活动按照“青海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要求组织进行,裁判严格执行《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
二、竞赛项目
第十五届省运会信鸽竞翔设300公里(安固滩)和500公里(哈燕)两个项目。
三、竞赛集鸽、报到时间和地点
300公里竞赛集鸽时间为:2010年5月上旬;500公里竞赛集鸽时间为:2010年5月下旬到6月初,具体时间按西宁市信鸽协会和青藏铁路公司火车头信鸽协会的实施计划执行 。
四、参赛要求
凡是青海省地域范围内的信鸽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但是,必须具有省协认可的鸽棚所在地空距坐标,空距必须达到《信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规定标准,参赛信鸽必须佩带全国统一足环(包括行业足环和外地足环,不限年代)。
根据会员的鸽棚所在地,待竞赛集鸽后由省协统一按地区向参赛者所在地代表团报送参赛人员名单和参赛羽数。每一个队员只能参加一个代表团,违反者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参赛队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
西宁地区按区(县)组团;
海东地区按县组团;
其它州(地)按州、地、市或行业组团,司放时间与省协安排相同,司放地点自行确定,必须报组委会批准,竞赛时由组委会统一派裁判。
五、竞赛办法
(一)报到:300公里归巢鸽有效报到时间为司放当日18时;500公里归巢鸽有效报到时间为司放第二日18时。归巢鸽报到必须使用中鸽协指定的电子鸽钟或电子扫描器,以北京时间为准,报到时间精确到“秒”。使用电子鸽钟的参赛者300公里司放当日10时打空孔、500公里司放当日12时打空孔,未按时打空孔的成绩无效。鸽钟走时西宁限2小时;大通、互助、平安、乐都限3小时;民和4小时;格尔木、海西州、海北州、海南州、湟源县等由组委会派裁判执裁。
(二)成绩审核:比赛结束立即公布报到顺序表,成绩待审核汇总后,制作电子版的成绩报告总表上报大会审批。对优胜鸽组织裁判验棚,验棚时信鸽死亡、受伤不能飞行、不能归巢或有其他作弊行为的,取消成绩。
六、奖励与记分办法
★300公里竞翔取前8名,第一名奖金200元、第二名奖金150元、第三名奖金100元,各发省运会奖牌1块;第4-8名发奖状,各发奖金50元。
★500公里竞翔取前8名,第一名奖金200元、第二名奖金150元、第三名奖金100元,各发省运会奖牌1块;第4-8名发奖状,各发奖金50元。
★凡获省运会竞赛项目前8名的按照大会规定分别按13、11、10、9、8、7、6、5记分,作为所在代表团的团体成绩。
七、收费办法
每羽参赛鸽收参赛费5元。
八、其他
遇有禽流感等政府规定停止训放的禁令,立即停赛,并及时通知参赛队员。
九、组委会及裁判委员会
组委成员:张师信(主任)耿庆山(副主任) 贺生权 何利军 邵德福 高 军 赵占强 孙金云 张宪魁 马海山
裁判委员会:耿庆山(一级裁判)何利军(一级裁判) 邵德福(一级裁判)赵占强(一级裁判) 贺生权(一级裁判) 高军(二级裁判) 孙金云(一级裁判)
本规程由组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3327684668(何先生) 13997096682(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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