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阜康市信鸽协会特比环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阜康市信鸽协会
二、参赛条件
(一)凡认同并自愿遵守本竞赛规程的阜康市信鸽协会会员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鸽必须佩戴阜康市信鸽协会2021年足环及科汇牌封闭式电子足环(电子环费用自理),同时佩戴主办方特制金属内套环一枚,金属内套环与特比足环必须佩戴在赛鸽的同一只腿上,卷边向下,未按要求佩戴内套环或卷边套错的参赛鸽取消参赛资格。
三、售环时间及参赛费用
(一)售环时间:
2023年秋季特比环:2023年3月1日——2023年6月30日
2024年春季特比环:2023年3月1日——2023年10月30日
(二)参赛费用:
2023年秋季特比环,500元组每枚500元,100元组每枚100元,每售出10枚赠送2枚,20枚赠送4枚,以此类推。赠环享有售环同等权利。500元组售环60枚(不含赠环)录取冠军一名30000元,售环100枚录取冠、亚军,冠军30000元、亚军20000元,售环120枚录取冠、亚、季军,冠军30000元、亚军20000元、季军10000元,售环超过120枚,每多售10枚奖励4-10名一个名额5000元,超过190枚,每多售出5枚增加11-N名一个名额,奖金为2500元。100元组售环50枚(不含赠环),冠军5000元,每售出80枚录取冠、亚军,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每售出100枚,录取冠、亚、季军,冠军5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2000元,售环超出100枚,每超出10枚,奖励4-10名一个名额1000元,超出170枚,每多售出5枚奖励11-N名一个名额500元。
四、竞赛项目
(一)资格赛
所有特比环参赛鸽必须参加。不参加资格赛的赛鸽无综合排名资格。
(二)单关赛
参照阜康市信鸽协会本年度信鸽竞赛章程,与协会普赛同步进行。
(三)四关综合鸽王竞赛
竞赛按同一羽参赛鸽在第一关400公里、第二关510公里、第三关530公里、第四关510公里四关比赛中所获综合分速数值计算,高者排名列先。
(四)特比环享有普赛单关奖项、普赛鸽王奖项的评比。
五、各关比赛距离
资格赛:300公里、
第一关:400公里、
第二关:510公里、
第三关:530公里、
第四关:510公里、
六、集鸽时间和地点:除遇政府行为、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之外,集鸽时间,地点与协会普赛同步进行。
七、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依照2019《中国信鸽竞赛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比赛执裁由阜康市信鸽协会委派裁判组执行。
(三)本次比赛使用西安科汇牌电子扫描鸽钟为比赛计时
(四)本次比赛成绩以鸽钟扫描数据为依据,协会网站最终公布成绩为准。
(五)本次比赛为多关制。
(六) 本次比赛特设有精英赛(聚宝盆大奖赛、暗插大奖赛、汽车大奖赛)
八、比赛成绩判定及特殊情况的处理机制
(一)每关报到有效期按照2019《中国信鸽竞赛规则》执行(放鸽当日至日落后半小时)。
(二)资格赛或第一关有效归巢羽数不足获奖羽数比赛结束,当日有效名次鸽发放奖金,剩余奖金获奖鸽均分。如资格赛或第一关无归巢鸽,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三)第四关无赛鸽归巢由前三关综合名次发奖,第三关无赛鸽归巢由前二关综合名次发奖,第二关如无赛鸽归巢由前一关名次发奖,如综合归巢有效名次不足录取羽数,获奖鸽领取名次奖金,剩余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九、比赛获奖名次录取及奖金分配:
2023年秋季-2024年春季500元组售环超出190枚(不含赠环)每多售出5枚(不含赠环)增加尾奖一名,奖金为2500元。100元组售环超出170枚(不含赠环)每多售出5枚(不含赠环)增加尾奖一名,奖金为500元。
鸽王前3名免费颁发奖杯一樽 ,获奖鸽免费电子版照片
500元组 100元组
冠军 30000元 冠军 5000元
亚军 20000元 亚军 3000元
季军 10000元 季军 2000元
4-10名 各5000元 4-10名 各1000元
11-N名 各2500元 11-N名 各500元
十、获奖鸽归属
本比赛颁奖典礼及获奖鸽拍卖大会将在最后一关比赛结束30日内进行,具体事宜详见公告。如遇疫情或政府行为导致拍卖会不能现场举行,网络拍卖作为备选方案。特比环获奖鸽必须参加拍卖,不参加拍卖的获奖鸽不予发放奖金,若拍卖鸽意外死亡,凭获奖鸽足环缴纳获奖鸽起拍价的20%款项后予以发放该获奖鸽的奖金。
获奖鸽起拍价:
①500元组冠军8000元,亚军5000元,季军3000元,4-10名1500元,11-N名500元。
②100元组冠军2000元,亚军1500元,季军1000元,4-10名500元,11-N名200元。
以上获奖鸽拍卖收入80%归鸽主,20%归主办方。
注:若特比环获奖鸽为协会鸽王获奖鸽(一鸽双奖),则该特比环获奖鸽参照特比环拍卖规则进行拍卖。
十一、其他事宜
(一)所有参赛会员在参赛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本次比赛专用特比环参赛者一经购领,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购,遗失、损坏均不予增补。
(三)比赛中如发现参赛鸽足环、电子环、鸽钟计时设备损坏等情况,立即取消参赛者比赛资格。
(四)为防止作弊,所有参赛鸽不得有任何私自加盖暗记、剪羽、带标记物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五)参赛鸽腿脚环破损、变形或戴环一侧鸽脚出现伤残的赛鸽不得参赛。
(六)所有参赛者必须无条件接受比赛主办方不定时的抽检,拒绝抽检的参赛鸽舍,将取消比赛资格。比赛主办方有权利对所有参赛鸽进行防作弊抽检,所有参赛者必须无条件接受。
(七)因自然灾害、政策或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因素而致赛事无法进行,阜康市信鸽协会有权取消比赛,全额退款(不包括以售出的封闭式电子环费用)。
(八)比赛期间如遇疫情、灾情、重大交通意外以及政府禁令等不可抗力因素时,主办方可因实际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待解除后实行延期推迟举办比赛,延期举办的比赛属于相同条件下的公平竞争行为,参赛会员不得以赛季变更为由提出异议。
(九)本次赛事设置仲裁委员会,由协会裁判长担任,在比赛中遇重大问题和争议时,将由仲裁委员会(裁判和鸽会主要领导组成)进行仲裁,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执行仲裁结果。
(十)参赛者均视为对本比赛竞赛规程的完全接受与认可,履行规程是竞赛主办单位与参赛会员共同的责任。
(十一)本规程最终解释权,为新疆阜康市信鸽协会,未尽事宜,以阜康市信鸽协会网站最新通知为准。
阜康市售环联系点:城关镇西树窝子村阜康市信鸽协会
售环联系人:冯伟
联系电话:1360994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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