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名称:2024年大理旗星赛鸽中心第三届秋棚竞赛规程(审定稿) |
二、组织机构 |
(一)主办单位:大理旗星赛鸽中心 |
(二)承办单位:大理旗星赛鸽中心 |
(三)执裁单位:大理州信鸽运动协会 |
(四)赞助单位:巍山县浩宏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巍山县客货运输服务公司、巍山县云之尚主题酒店、巍山广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三、参赛费1100元,总奖金715万元,开奖羽数6500羽,限收羽数13000羽。 |
四、参赛条件: |
(一)认同并自愿遵守本竞赛规程的信鸽协会会员方可参赛。未成年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其他非会员的自然人不得参赛。 |
(二)参赛鸽必须佩戴2024年中国信鸽协会(以下简称中鸽协)统一发行的足环或纪念环,在中鸽协备案的港、澳、台及其他国家足环的参赛鸽。 |
(三)参赛鸽必须是出生 50 天内的健康幼鸽,拒收超龄参赛鸽。 |
(四)参赛者必须实名。 |
五、竞赛项目、空距、时间: |
(一)项目1、竞翔赛;2、精英赛;3、鸽王赛;4、团体赛;5、速度赛;6、单羽赛;7、多羽赛;8、技能赛(A、育种赛、B、配对赛、C、鉴赏甄选赛); |
(二)空距、时间 |
1、30 公里,2024 年 9 月,巍山县境内清棚站; |
2、310 公里(预赛),2024 年 11 月,澜沧境内; |
3、410 公里(决赛),2024 年 11 月,勐海境内; |
比赛空距不得低于本条设定的空距, |
(三)竞赛项目须在 180 公里以上设奖。 |
六、交鸽时间、地点: |
(一)2024年2月1日—6月30日 |
(二)交鸽地点: 大理旗星赛鸽中心 |
七、参赛费缴费金额、时间: |
(一)参赛费依人民币计价,境外赛鸽参赛费依当日汇率换算成等值的人民币,1100 元。 |
(二)清棚后七天内缴清参赛会员名下参赛鸽参赛费。 |
八、团体赛(获奖两羽(含)以上) |
(一)小团体同一参赛会员交鸽满8羽为一小团体,具备小团体资格;多交(8的倍数)可分 a、b、c……组,以此类推。小团体赛以400公里决赛前500名羽数多者为胜。如获奖羽数相同,按第一羽获奖名次先后排名。 |
(二)150公里赛后三日内,参赛会员自行决定小团体参赛鸽足环号码,不在同一名下的不得互换或并组。如分组确定期限内参赛会员未分组,则本公棚以电脑自动排序分组为准。 |
九、鸽王赛成绩计算方法: |
(一)双关鸽王赛,同一羽参赛鸽以300公里400公里的名次相加计算,数值小者名次列前,若成绩相同,以后一场比赛成绩靠前者为胜; |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
310公里预赛奖励 |
冠军 |
10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亚军 |
10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季军 |
10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4 名 |
5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5 名 |
5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6 名 |
5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7 名 |
5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8 名 |
5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9 名 |
5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10 名 |
5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11-100 名 |
1000 |
|
410公里决赛奖励 |
若查棚归巢收费鸽超出11000羽,每增加12羽录取1个名次,奖励10000 |
冠军 |
200000 |
天下溪奖杯一樽 |
亚军 |
150000 |
天下溪奖杯一樽 |
季军 |
120000 |
天下溪奖杯一樽 |
4 名 |
100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5 名 |
100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6 名 |
100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7 名 |
100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8 名 |
100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9 名 |
100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10 名 |
100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11-500名 |
10000 |
|
501-N 名 |
各 10000 |
查棚收费超过 11000羽,每超12羽增奖一个单鸽获奖名次 奖励10000 |
决赛团体奖励(八羽为一组) |
冠军 |
120000 |
天下溪奖杯一樽 |
亚军 |
100000 |
天下溪奖杯一樽 |
季军 |
100000 |
天下溪奖杯一樽 |
4 名 |
20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5 名 |
20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6 名 |
20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7 名 |
20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8 名 |
20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9 名 |
20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10 名 |
20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11-50 名 |
各 10000 |
|
团体奖评比方法:在决赛1—500名中产生,取前50名,只要团队名称及地区一致,由多人组成也有团体资格,每组进奖两羽或两羽以上者均有资格参加团体排名,若报到期内名次未取满,则团体奖金由进奖的团体均分。若报道期内无任何团体录取,则团体奖金由决赛逐羽扫描上笼的,有资格参与团体排名的会员团体A.B.C.D…等组别均分。(备注:均分时,只按团体组别均分,而非该团体的上笼羽数),单羽赛鸽不参加团体排名,也无均分资格。鸽主在150公里训放结束后3天内自愿进行分组,逾期将(按照150公里训放归巢名次)采取随机编组,(150公里训放3天后的晚归鸽无论任何原因不得编入团体),8羽一组,交鸽时已交8羽者,150公里训放后不足8羽的也有团体赛资格,超过8羽的(必须是8羽的倍数)可编成A、B、C、D……等多组。若获奖羽数相同,以决赛第一羽快者为胜。 |
(注:团体内若有弃权鸽的无团体评比资格) |
双关鸽王奖励 |
冠军 |
10000 |
天下溪奖杯一樽 |
亚军 |
10000 |
天下溪奖杯一樽 |
季军 |
10000 |
天下溪奖杯一樽 |
4 名 |
5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5 名 |
5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6 名 |
5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7 名 |
5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8 名 |
5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9 名 |
5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10 名 |
5000 |
颁发精美奖杯一樽 |
鸽王评比方法:预赛、决赛双关成绩名次相加小者列前,名次相同以决赛名次高者列前。 |
1、公棚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庙街镇北桥 |
2、大理各大车站接鸽电话:张福波:13987262711 |
巍山各车站接鸽电话:陈红辉:15125020202 王建华:13988527197 |
3、电脑员:陈红辉 15125020202 王建华 13988527197 |
电话、传真:0872-6369966 |
4、代理人所代理赛鸽未交参赛费的我中心拒付弃权鸽代理费,代理人将所收参赛费全额与我中心结算,待我中心收费结束后统一结算给代理人。 |
5、若决赛归巢数(扣除进奖前500名后)达到800羽以上组织加站赛,决赛未获奖鸽自愿参加,加站赛采取鸽友自愿交费原则。上笼参赛鸽未交费,只计名次不获奖金,奖金由后名次递进。为不影响赛鸽状态,继续正常家飞,若有损失本中心不作任何补偿,不参加站赛的上笼时挑出发回鸽主,加赛规程届时制定。 |
6、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例如: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疫情等)造成赛事不能进行时,本赛事自动取消,主办方不负赔偿责任。 |
7、拍卖鸽涉及奖金和拍卖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申报。决赛500名前获奖鸽需参加拍卖,起拍价冠军6万、亚军5万、季军4万、4-10名3万元,11-500名2000元、600-N名2000元,301-600名鸽主缴纳起拍价的40%后,免费发回鸽主。鸽王冠军5000元、鸽王亚军5000元、鸽王季军5000元、鸽王4-10名3000元。所有拍卖鸽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 归本中心,10%作为组织拍卖费用。如拍卖鸽遇人为不可控制因素,导致无法拍卖的,以起拍价的60%赔偿鸽主。 |
8、本中心工作人员绝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比赛,请广大鸽友监督。拒绝一切协议鸽! |
9、鸽友发现有假足环参赛的,必须在鸽子入棚一星期内举报至我中心,并提供有力证据证明,经我中心查证属实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逾期一律视为合法参赛鸽,所获成绩及奖金有效。 |
十一、竞赛办法: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中国信鸽竞赛规则(2019)》及中鸽协相关规定制定。(一)集鸽工作由监赛协会当值裁判员执行,核对足环号信息、盖暗记章、贴密封胶贴入笼(预、决赛),集鸽过程中对丧失飞行能力的赛鸽、戴足环的脚有明显变形的不得上笼。 |
(二)比赛成绩以电子扫描器排序,并经当值裁判组验鸽无误后,由当值裁判长签字确认,成绩方可有效。 |
(三)比赛时赛鸽尚未归巢前,若遇电子扫描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比赛结束,奖金由上笼鸽均分。 |
(四)赛鸽回归中,若遇电子扫描计时系统突发故障,终止比赛,故障前己录入的名次归巢鸽奖金兑现,剩余名次奖金由上笼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
(五)收费站30公里训放有效报道期为开笼至第三天 20:00,逾期归巢赛鸽永久失去比赛资格,可免费领回。 |
(六)鸽王赛前三关比赛:有效报到期三天,有效报到期内报到羽数未达到录取名额,获奖鸽仅获本关奖金比赛结束,剩余全部奖金由上笼赛鸽均分; |
(七)第四关赛(决赛站):有效报到期为二天(允许当日结束),开笼当天至次日 20:00。有效报到期内报到羽数未达到录取名额比赛结束,剩余全部奖金由上笼赛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
(八)由当值裁判员对获得名次赛鸽环号信息、暗记章、密封胶贴要逐羽查验;如归巢鸽暗记章无误、密封胶贴完好,承认其成绩;暗记章有误、密封胶贴缺失(暴露1个数字以上)或有人为揭动痕迹或破损的,取消该鸽成绩,名次顺延(顺延的赛鸽必须是在成绩取奖有效报道期内)。 |
(九)非会员参赛、使用仿制脚环参赛的,一经发现取消成绩,已经领取奖金的,追回已领奖金及孳息,成绩顺延。 |
(十)各项目成绩未录满结束比赛的,剩余奖金由有资格的参赛鸽均分,获奖鸽除外。 |
(十一)不缴纳参赛费的参赛鸽不允许第三方认购。 |
(十二)监放协会由当值裁判协会委托,主办单位不得自行联系监放单位。 |
(十三)不收取参赛会员任何保证金,申请监赛时须将奖金总额的 30%汇入三方共管账户,清棚缴费结束后7日内将剩余全额奖金汇入三方共管账户。 |
(十四)竞赛规程一经发布,不得修改。 |
十二、纠纷调解机制与熔断: |
(一)纠纷调解机制; |
(二)熔断机制;当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时比赛予以中止。 |
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
①自然灾害,如台风、海啸、洪水、地震、火山爆发、山体滑坡等; |
②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因公共安全社会进入紧急状态、体育行政部门执行政府决定、刑事司法介入; |
③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疫情、骚乱等。以上情形,由监赛协会决定中止比赛并予公告,协会不因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须遵守中国信鸽协会相关规定。 |
十四、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中国信鸽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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