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信鸽协会指定鸽规程(试行)
一、收费:每羽50元
二、奖励:
1、参赛达到10羽,不足20羽,奖第一名,奖金为参赛费的100%。
2、参赛达到20羽及以上,第一名奖奖杯一尊;第一名奖金为收费总额的60%,第二名奖金为收费总额的30%。
3、如报到时限内未报满,剩余奖金由参赛鸽均分。
三、参赛鸽须在滕州集鸽点集鸽登记。
四、达不到以下条件其中之一项,比赛终止,全额退款:
1、参赛鸽达不到十羽;
2、达不到三名以上会员参赛。
五、此规程即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滕州市信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