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鸽协(2006)第30号
各区、县信鸽协会:
根据上海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组委会manbetx体育: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通知精神,现将信鸽项目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区、县、行业鸽协参加上海市第十三届运动会信鸽项目比赛的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遵守纪律,作风端正,尊重裁判,认真参赛,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2、裁判员在执行任务时严肃、认真、公正、准确,不徇私舞弊,不搞不正之风。
3、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团结友爱,关心集体,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4、凡有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和本届市运会有关赛风赛纪规定的,不得参加评选。
三、评选程序
1、信鸽竞委会设立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小组,由陈光甫同志任组长。
2、各单位要成立评选机构,由其秘书长负责此项工作。
3、各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评出的人选及推荐的单位,于10月31日前报信鸽竞委会评选小组评定。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
四、名额分配
1、运动队4个单位,各单位可推荐不超过4个单位,如超过4个单位为推荐无效。
2、运动员名额分配如下:
长宁3名 卢湾2名 闵行4名 宝山5名
闸北5名 虹口4名 徐汇4名 黄浦4名
普陀4名 杨浦6名 静安2名 宝钢2名
浦东21名 青浦1名 奉贤1名 金山2名
南汇5名 松江1名 崇明2名 嘉定2名
3、裁判员名额分配如下:
长宁3名 卢湾2名 闵行2名 宝山3名
闸北3名 虹口3名 徐汇2名 黄浦3名
普陀3名 杨浦3名 静安2名 宝钢2名
浦东3名 青浦2名 奉贤2名 金山2名
南汇2名 松江2名 崇明2名 嘉定2名
五、奖励办法
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运动队、运动员、裁判员均颁发奖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第十三届运动会信鸽竞赛委员会
2006年8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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