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信鸽协会:
为更好地组织达州市信鸽协会会员参加2017年信鸽国家赛和四川省大赛,经市信鸽协会研究决定:设立2017年春达州市信鸽协会秦岭信鸽特比环大赛。
一、主办单位:达州市信鸽协会。
二、竞赛项目:达州市信鸽协会2017年春(秦岭)信鸽特比环大赛竞赛。
三、决赛时间、地点:决赛地点:秦岭,决赛时间定于2017年4月上旬。遇雨顺延至天晴(包括多云),以天气在线为准。
四、参赛单位:各县、市、区信鸽协会。
五、参赛资格:达州市信鸽协会所属会员,自愿参加并遵循本次大赛竞赛规程,均可参赛。
六、售环时间:2016年10月1日开始售环至2016年10月30日止。
七、收费标准及录取名额:
每组正副环各5枚,参赛费500元,另收足环费15元。录取名额按售环数10%录取。
秦岭特比环由达州市鸽协统一准备,各县、市、区鸽协在达州市鸽协领取后,一律实行收取现金售环。
售环结束的当月底前,由各县、市、区鸽协将收取的参赛费交由达州市鸽协收存,用于发放优胜鸽的奖励。
八、奖金分配:本赛事市鸽协提取2%、县鸽协各提取3%的管理费后,全部用于奖金分配。 奖金分配:冠军奖3%,亚军奖2.5%,季军奖2%,四至十名各奖1%,其余奖金由获奖鸽平分。
九、优胜鸽奖励:本赛事前3名发奖杯,4-10发奖牌。所有获奖鸽成绩载入全市赛鸽成绩册,并在中国信鸽信息网上发布。此次成绩纳入市信鸽协会年度信鸽竞赛组织奖和优胜奖考评。
十、归巢报到方式和有效时间:
1.本次比赛报到方式。竞赛鸽归巢成绩按照中鸽协认可的爱羽牌鸽钟或电子扫描自动传送报到的办法执行。若因鸽钟及电子扫描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自己的比赛成绩无效,责任自负。
2.参赛鸽归巢报到地点:在其所属鸽协报到,各县市区鸽协前十名归巢鸽报到后十分钟内电话向达州市鸽协报告归巢鸽成绩。
3.本次竞赛录取获奖鸽的方式和成绩有效时间:归巢鸽决赛开笼当日20:30前为成绩有效报到时间。录取获奖鸽实行伯马制。决赛当日若无鸽归巢获奖,终止比赛,奖金由决赛上笼鸽均分;有效期内未报满应录取名次,则由决赛获奖鸽均分剩余奖金。
十一、竞赛办法:
(一)竞赛执行《2015中国信鸽竞赛规则》。以分速排列名次,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赛距远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二)集鸽裁判由参赛单位各区、(市)、县信鸽协会之间交叉互派。凭委派证明、裁判证上岗,承担集鸽、归巢报到、成绩汇总、查棚验鸽等全程执裁。(交叉互派裁判由市信鸽协会于2017年4月上旬确定)。
(三)比赛组织者包括裁判、司放员、工作人员送鸽参赛,必须在现场会员代表的监督下办理交鸽参赛手续。同一人赛鸽应分开装笼,并在归巢报到、汇总成绩时予以回避。
(四)集鸽报名表按照四川省大赛要求内容填写。集鸽结束后将集鸽报名表(上报联)由交叉互派裁判集中封存市信鸽协会。采用电脑集鸽的协会,集鸽完毕即刻锁定程序,将集鸽资料上传市信鸽协会。
(五)大赛使用密码条由市信鸽协会准备。集鸽完毕后及时张贴公示密码条起止号码。
(六)大赛使用经中鸽协审核的信鸽竞赛电脑计时系统,保证大赛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举行。汇总上报成绩必须按中鸽协《全国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格式以excle电子文档在48小时内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否则成绩无效。
十二、相关事项:
本届比赛设立仲裁委员会。裁判长、裁判员由达州市信鸽协会选派。
在裁判长、裁判员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争议事项,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2015中国信鸽竞赛规则》与本竞赛规程予以仲裁。申诉事项应在成绩公布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请申诉,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申诉事实成立退还申诉费,如败诉不退申诉费。
本次赛事信鸽训放由各县、市、区信鸽协会组织。决赛集鸽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属达州市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达州市信鸽协会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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