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曲靖市信鸽协会、陆良县信鸽协会
乙方:陆良县赛亿信鸽养殖中心
陆良县赛亿信鸽养殖中心是曲靖市信鸽协会、陆良县信鸽协会共同监赛的公棚;为了确保参赛鸽友的合法权益,促进公棚的健康发展,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就共同监管总奖金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 查棚后收费截止15日内乙方必须将总奖金足额转入曲靖市信鸽协会的对公账户,如收取的费用达不到总奖金额度时,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足额转入。
二、总奖金足额转入后曲靖市信鸽协会的开户银行出具单位存款单,存款单由监赛方和公棚方共同监管。
三、奖金由曲靖市信鸽协会开户银行的工作人员到拍卖会现场代发。
四、甲方将及时在其网站上公告总奖金转入的情况。
五、如乙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将总奖金足额转入、未按《云南省信鸽运动公棚赛暂行规定》规定的时间缴交监赛费,监赛单位(曲靖市信鸽协会、陆良县信鸽协会)将不再对后续站次的比赛进行监赛,并及时在网上公告不再监赛的原因。
六、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认真执行本协议的规定。
七、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曲靖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曲靖市信鸽协会、陆良县信鸽协会、陆良县赛亿信鸽养殖中心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曲靖市信鸽协会、陆良县信鸽协会
法定代表人:朱顺合、袁秋富
乙方:陆良县赛亿信鸽养殖中心
法定代表人:计佩宏
201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