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充市信鸽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南充市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省秦岭竞赛,350公里由阆中市.南部县.蓬安县.营山县.仪陇县信鸽协会自主联办 ;400公里省秦岭竞赛,由顺庆区鸽协承办。
通讯赛:500公里由各县市鸽协自主举办(三区500公里奖赛由市鸽协统筹,以该成绩为三区通讯赛成绩)600公里由各县市鸽协自主联办;700、1000空距由高坪区鸽协承办。
三、参赛单位:各县(市、区)信鸽协会
四、比赛时间:2016年3月1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省秦岭350、400公里竞赛,2016年4月22下午20:00前在司放地报到,4月23日晨放飞,如遇特殊气候顺延;500、600、700、1000公里由承办协会定。
五、参赛项目:350、400公里省秦岭大赛;500、600、700、1000公里全市通讯赛。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鸽主必须持有四川省鸽协统一制发的棚号牌和会员证。
(二)参赛鸽必须佩戴一枚中国信鸽协会统一制造由四川省信鸽协会经市鸽协发放到我市的22足环(纪念环),佩戴其它足环和双环成绩无效。
(三)交纳了团体会费的协会。
七、省赛司放地点:陕西秦岭(经纬度为:106°55′19″,34°14′29″)。
八、集鸽地点及要求:350公里阆中鸽协、南部鸽协、蓬安鸽协、营山鸽协、仪陇鸽协自定(自由联合,交叉执裁);400公里顺庆区鸽协定;500、600、700、1000公里由承办鸽协定(三区500公里奖赛由市鸽协统一安排)。 参赛鸽主必须填写规定的报名单,一式三份。报名单必须有2名裁判员签字,否则成绩无效。
九、集鸽时间与司放时间:350、400公里省秦岭赛集鸽时间4月20日19:00至22:00,司放时间4月23日;500、600、700、1000由公里由承办协会定;
十、收费标准:由承办鸽协酌定。
十一、比赛执行《中国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十二、查棚:省赛前三名由省鸽协查棚;全市前三名由市鸽协查棚。
十三、有效成绩上报时间:350、400公里省赛放出当天20:30分前上报成绩有效;通讯赛500、600、700、1000公里分别在放出第二、三、五、十日的20:30分前上报成绩有效。
十四、原则上经中鸽协批准使用的计时器均可在比赛中使用,但承办单位在汇总上报成绩时必须统一按中鸽协《全国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表七)格式以excle电子文档方式直接上报省鸽协(省鸽协邮箱为:scrpa@126.com)同时报市鸽协(QQ号码449545574),否则成绩无效。通讯赛成绩直接报市鸽协。其他资料应备齐待查。
十五、各承办单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参赛,并全权负责比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等责任事故和赛事纠纷,妥善处理赛事纠纷和一切善后事宜。运输赛鸽的车辆必须车况良好,随车人员及司放员必须购买保险。
十六、名次录取办法:分速高者名次列前,分速相同,赛距远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十七、奖励:在有效成绩报到时间内,全市(含奖赛鸽)统排前十名,前三名发奖杯,四至十名发奖牌或证书;进入省赛排名的由省鸽协按规定颁奖。省赛获奖鸽由省赛承办鸽协组织展示拍卖,未参加拍卖取消成绩,不发奖 。
十八、仲裁:在裁判员、总裁判长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争议事项,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予以仲裁。参赛者对竞赛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上诉,上诉时须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如数退款,败诉不再退款。
十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大赛组织委员会。
二十、本年度比赛设大赛组织委员会、裁判员委员会、仲裁委员会。
组织委员会:主任: 陈吕勇 副主任:韩良敏 何勇 青跃荣 李建平 赵相春 吴星义 孙家福 鲁加云 梅同全 荣学军 龙云明
裁判委员会:主任:敖济川 裁判长:吕友兴 副裁判长: 何太俊
记录长: 张海明 林果
仲裁委员会:主任:谷继荣 副主任:吴开科 青跃荣 李建平 赵相春
南 充 市 信 鸽 协 会
201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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