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山东省信鸽协会2015年秋季联翔信鸽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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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省秋季联翔信鸽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山东省信鸽协会
二、仲裁委员会:关萍、郭绪华、孙建勇
三、总裁判长:牛家奎
副裁判长:徐文革、丁玉明
四、竞赛项目:400公里以下级、400—600公里级、600公里以上级
五、竞赛地点:安徽阜阳
六、集鸽时间:2015年11月13日8点—14点
七、放飞时间:2015年11月14日7点
八、参赛办法
1、执行中国信鸽协会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参赛鸽必须健康,佩带中国信鸽协会发放的山东省历年足环(含纪念环)一枚,不准佩带任何附环(电子环除外),不准在参赛鸽身上做任何标记符号数字,参赛会员需实名制。
3、参赛费每羽10元,会员要认真逐栏填写竞翔报名单,协会按鸽棚号顺序排列、装订,集鸽时与参赛费一同交竞赛委员会。
4、各协会第一羽赛鸽归巢后,协会应立即验鸽确认,在1小时内,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将鸽主姓名、赛鸽资料报省总裁判长(未打电话、未发短信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报到:
自放鸽之日起400公里以下级一天,400—600公里级二天,600公里以上三天,当日不见鸽顺延一天。
十、成绩录取:
1、各协会报到结束后,按实际空距分级别五日内将比赛成绩报告表(中鸽协规定表格表7)用电子版以excel的形式发至省协会邮箱:897847426@qq.com,以便统计比赛成绩,过期为自动退出比赛。
2、按各参赛单位羽数的5%上报成绩,全省按比赛级别统一排名(按分速计算)
十一、奖励办法
1、各级别前八名发奖杯一尊。
2、奖金:冠军3000元、亚军2000元、季军1000元,4—10名各300元、11—100名各200元、101—200名各100元。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解释权属组委会。
山东省信鸽协会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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