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16年春季信鸽特比环“双关鸽王”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蚌埠市信鸽协会
二、比赛方式
★ 司放线路及距离:本届比赛实施单鸽双关赛,赛线西北方向,首关400公里、二关500公里(±5%)
★ 参赛办法:凡承认本届比赛规程的蚌埠市信鸽协会会员,并于2016年3月15日前办理当年会员注册手续(交会费、登记报省鸽协备案)者均可购环参赛。一经购环,即视同接受本规程,并自愿承担参赛风险。
★ 报到方式:采用“双轨制报到方式”,即“安徽声讯168台报到”和安捷踏板“电子扫描鸽钟报到”同时使用并有效。参赛鸽同时集鸽,分别履行集鸽手续,同一会员只准选择一种报到方式。报到以省环号码为准。
★ 司放方式及费用:单关决赛站实行专车专放,参加训放各站全部免费,决赛站司放费6元/羽。
★ 决赛时间:2016年4月中旬400公里决赛、4下旬进行500公里决赛。
★ 奖励办法:400公里、500公里决赛站各关设奖,各录取前200名,“双关鸽王”综合排名设奖,录取前100名。
★ “双关鸽王”排名:以各单关赛的同一羽赛鸽在有效报到时间内成绩分速相加,以分速高低排定名次,分速高者综合名次列前,如分速相同,以500公里单关分速高者为前。单关赛凡没有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归巢鸽,不排列“双关鸽王”名次,只计算单关成绩,参加单关比赛。
★ 报到有效时间:单关决赛站均以第一羽赛鸽归巢报到计时,二日内(48小时)为报到有效时间。录取奖励名次在报到有效时间内额满为止。
★ 足环认购:特比环限定2000枚,买5赠1,每副200元,成本费10元(含赠环)。
★ 售环时间:自2015年5月17日(星期天)开始连续(全天)3天售环,售完即止,之后进入常规工作时间售环(星期三下午、星期天全天)。售环地点:蚌埠市信鸽协会(体育场西门游泳馆对面)。
★ 奖金设置:总奖金40万:30200元+30200元+339600元 = 400000元
400公里、500公里决赛站各设获奖名额200名,总奖金60400元,“双关鸽王”综合排名设奖名额100名,总奖金339600元(奖金均含税)。
第一关4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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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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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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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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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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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名 各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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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奖金3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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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关5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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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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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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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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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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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0名 各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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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奖金3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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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关鸽王”综合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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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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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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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1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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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名 各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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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名 各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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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0名 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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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获奖鸽均获奖状一张,单关1—3名分获奖杯一座,“双关鸽王”1—10名各获奖杯一座。
三、注意事项
(一)使用电子踏板报到具有方便、快捷、省时、省力等特点,但受客观因素制约,可能会发生异常情况,参赛鸽主必须具有承受使用电子扫描鸽钟的风险。如操作不当、停电、通讯不畅、有效报到时间内数据未上传、数据丢失、漏扫以及电子环丢失、损坏失效等,导致参赛失败,责任自负,对此,赛事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双关鸽王”特比环为正副双环,正环为省鸽协统一发售足环,副环为特制的一头带卷边小口径足环,特别强调:正副双环必须分别套在同一羽赛鸽的两只脚上,副环卷边一头在下。正、副足环号码必须相互匹配一致,凡正、副足环号码缺一或不相匹配一致、损坏不完整、残缺不全等取消参赛资格。
(三)本届“双关鸽王”特比环为买5副,赠送备用环1副,如参赛鸽羽数不足实购足环数时,可用备用环鸽参赛,成绩有效;如参赛鸽羽数超过实购足环数时,成绩全部无效。
(四)特比环认购为实名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认购足环必须当面认真核对,离场后发生误差或鸽主保管不慎,造成足环遗失、损坏、被盗等,与主办单位无关,责任自负。
(五)使用电子环扫描的参赛者,集鸽后必须及时到指定处对集鸽即时打印“竞翔单”进行复核、签字确认。电子环扫描参赛鸽的成绩复核均以本人签字确认的打印“竞翔单”为依据(没有签字确认的,视同其本人已确认)。
(六)严禁私自在参赛鸽身上加盖印章、暗记及藏匿电话号码等违规行为,违者取消比赛成绩。
(七)决赛站如果在有效报到时间内录取奖励名次未报满,剩余名次的奖金均由“双关鸽王”综合排名获奖鸽平均分配;如因各种原因,决赛站有效期内如无一羽赛鸽归巢,比赛即行取消,剩余总奖金由单关决赛站参赛鸽平均分配。
(八)报到高位名次鸽和若干前位名次鸽由裁判员进行上门查棚验鸽外,还须送蚌埠市信鸽协会进行复查,其它报到名次鸽视情进行抽查。“双关鸽王”综合排名获奖鸽主均需做好鸽会裁判上门查棚验鸽的准备,凡拒绝鸽会裁判上门查棚验鸽或不接联系电话延误查棚验鸽时间的,成绩取消。
(九)为杜绝AB棚、所有参赛者必须无条件接受市信鸽协会组织的不定期查棚、验鸽工作,凡拒绝抽检三次以上的,取消该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十)参赛者如鸽舍搬迁或报到电话(四型踏板设备码)变更,必须在2016年2月底前到鸽会书面备案,如在比赛查棚验鸽时发现因鸽棚迁址造成实际空距误差过大或报到电话错误(设备码未备案)不上传,责任自负。
(十一)凡因违反竞赛相关规定受到市信鸽协会禁赛、停赛、开除(含除名)等处罚的会员,在处罚期限内不得参加本届比赛。
(十二)参赛鸽主如对裁判判罚不服要求申诉,必须提交书面文字材料(口头、电话申诉不予受理),同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如胜诉,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退给其本人。如败诉,申诉费人民币1000元不予退回。从正式成绩公示后24小时内为接受办理申诉的有效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十三)本届比赛如遇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禽流感、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网络中断、气侯突变等不可抗力的意外情况,导致比赛无法正常进行,可视情况改变或取消比赛(退还参赛费),由此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本规则解释权属蚌埠市信鸽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蚌埠市信鸽协会
2015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