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鸽协(2008)第40号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协办单位:各区、县信鸽协会
三、品评赛项目:500公里级、700公里级、1000公里级等三个级别。
四、品评赛日期、地点:
集鸽时间于11月29日(星期六)19时-21时;
品评时间于11月30日(星期日)8时30分开始;
领鸽时间于11月30日16时-18时;
集鸽、品评赛、领鸽地点:在上海市信鸽协会航校路1号内(徐汇区黄石路与天钥桥南路交叉口)。
五、品评赛办法:
1、采用中国信鸽协会审定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参赛鸽只能佩带全国信鸽统一足环一枚,识别环等必须全部拆除;
3、凡获得上海市级比赛排名前100名,区县级比赛排名前40名的赛鸽,均可参加各区、县信鸽协会举办的信鸽品评赛。各区县分别评出三个级别的雌、雄组冠军共6羽信鸽,参加上海市信鸽品评赛。参赛鸽必须携带足环证,事先填写参赛报名单;
4、上海市信鸽品评赛,分别评出三个级别的雌、雄组冠军共6羽信鸽,参加全国信鸽品评赛,还均可自愿参加全国信鸽的交流、拍卖活动;
5、拍卖细节执行“拍卖规则”的规定;
6、参赛鸽主必备的材料是:鸽主姓名、所属协会、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参赛鸽的血统书、足环证、最好成绩(附协会证明)、起拍价等。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每个级别雌、雄组各录取前8名;
2、每个级别雌、雄组各前3名,由上海市信鸽协会颁发奖状、奖杯,4-8名颁发奖状。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信鸽协会 二00八年九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