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河南省信鸽协会成立三十周年
暨2015年河南省首届鸽王赛竞赛规程
(草)
一、主办单位:河南省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信鸽协会
协办单位
三、竞赛项目:
300公里 (会员空距不低于300公里)
500公里(会员空距不得低于500公里)
四、竞赛时间:
鸽王赛2015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
五、组织及竞赛办法
(一)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信鸽协会为单位组织会员统一报名,自愿参加; 共10个单位参加,每个单位限1000枚。
(二)参赛鸽佩戴省鸽协发放的特定号段(0380001-0390000)一万枚足环,每枚30元,80%用于各参赛单位的奖励,其余20%用于会务、宣传、奖杯和省派出人员查棚、复验、监赛等费用。全省鸽王前十名、各参赛单位鸽王冠军由省协会统一颁发精致奖杯;
(三)比赛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02)》和其它有关通知规定;由省协会委派各地裁判互相执裁;
(四)由各参赛单位自选赛线、同距进行,司放点由各参赛单位自定必须有参照物司放经纬度及图片; 参赛鸽主必须认真、详细、如实填写《信鸽竞翔报名单》;
(五)参赛会员的鸽舍,所属鸽协必须使用GPS测定经纬度。如无经纬度、无参赛鸽主报名单,均不予计算成绩,其后果由会员所在鸽协承担;
(六)各市集鸽完毕,赛鸽车起运出发,应及时将本市司放裁判员(或驾驶员)的联络手机号码用电话或短信息方式告知省鸽协及有关人员。同时要求各市必须为司放人员购买保险;
(七)参赛单位须于2014年12月 12 日前报名购环按报名顺序先后领环未按规定时间报名视为弃权,可由其他单位报名参加;
(八)成绩计算
1、单次比赛得分计算公式:
获奖名次÷参赛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注:参赛羽数最大值为1000。
2、分值低者名次列前,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按300公里、500公里两次比赛成绩得分相加,分数少者列前。
六、报到及成绩汇总
(一)报到方式由各参赛单位自定,上报省鸽协确认后上网公布,报道有效期限当天归巢有效;
(二)比赛结束后各参赛单位必须在3天内上报成绩单Excel形式;
各地市除自行录取名次,分发奖金外,全省则各按地市上报双关成绩累计分速排名;
七、奖励及处罚办法:
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总成绩第一名、命名为年度省鸽王,颁发鸽王奖杯、证书、奖牌。
(二)各地市录取第一名,命名为年度地市鸽王,颁发鸽王奖杯、证书、奖牌。全省则按各地市上报成绩分速计算,全省鸽王前十名(建议省鸽王前十名发一定量奖金)、各参赛单位鸽王冠军由省协会统一颁发精致奖杯。
处罚办法
一
八、其他事项
(一)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作出的裁决为最后判决,参赛者必须服从裁判的判决。对裁判员的裁决不服的,允许在比赛结束后12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正式(书面)提出申诉(缴纳500元仲裁费),经仲裁委员会复审,判定裁判员的判决是正确的,参赛者必须坚决服从;判定属于裁判员的错误,退还申诉者仲裁费;
(二)各参赛单位全权负责本单位参赛组织工作的安全,制定各项安全措施,办理司放人员人身保险,确保参赛安全。妥善处理赛事纠纷和一切善后事宜,发生的一切安全等责任事故和赛事纠纷由参赛单位负责;
(三)各地、市鸽协可将本次比赛纳入本鸽协秋季竞赛计划 ;
(四)各省辖市信鸽协会会员棚号使用范围(6位数的前2位)如下:
郑州00,开封10,洛阳11,安阳12,商丘13,新乡14,濮阳15,鹤壁16,焦作17,南阳18,信阳19,驻马店20,漯河21,平顶山22,周口23,许昌24,济源25,三门峡26;
(五)本次竞赛相关信息省协会将通过河南省信鸽协会网站及时公布。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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