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秋季东明县信鸽协会第二届特比环规程
一、 比赛宗旨:公平、公正、公开。
二、 参赛资格:全县信鸽爱好者凡承认本规程的鸽友均可认购数量不限。售价:50元/枚,一次性购买6枚可获分组团体资格,购买12枚以上者可分A、B……组。200公里太康站集鸽时进行分组。
三、 竞赛规则:统一时间地点集鸽否则成绩无效,比赛成绩必须以中原油田信鸽协会和本协会报道成绩为准,(如不去油田协会报道必须持鸽钟来本协会报道)500公里报道期限为两天。放飞时间和地点以中原油田信鸽协会放飞地点时间为准。
四、 奖金名额及办法:1、奖金有东明信鸽协会发放,一鸽可多次参赛重复获奖。方案一售环足50枚:500公里奖励前10名:冠军700元、亚军500元、季军300元、4-6名各100元、7-10各50元。团体奖励前三名:冠军200员、亚军100元、季军100元。双关鸽王100元。注如名次报不满,未报满名次奖金累计相加,由决赛上笼鸽均分。方案二售环不足50枚:500公里奖励前10名:冠军30%、亚军20%、季军10%、4-10名均分20%注如未报满前10名由4名以后获奖鸽均分。团体平分15%、双关鸽王5%。方案三售环超出50枚:在方案一的基础上每超过2羽多奖励1名50元,团体前三名各加10元,双关鸽王加10元(如超过一羽不奖励)。注如名次报不满,未报满名次奖金累计相加,由决赛上笼鸽均分。按售环数量决定使用方案。2、分组团体录取范围:只限 决赛报道期内归巢鸽产生(不少与2羽),获奖羽数多者为胜,羽数相同按第一羽名次先后排名。3、双关鸽王由300、500公里分速相加高者为胜。4、比赛结束3日内,必须由本协会负责人上门验棚,否则成绩作废,成绩依次上排。
五、发奖与拍卖:决赛所有获奖鸽、团体前3名所有获奖鸽、鸽王均由本协会进行拍卖,否则奖金沉没。拍卖收入90%归鸽主,10%作为会务费,拍卖底价200元。
六、售环时间:2014年元月10日----2014年6月1号,购环结束公布售环表,所购足环不得转让,转让作废,丢失不补。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东明县信鸽协会。
售环联系:景伟13508900934 刘忠凯15864624466
东明县信鸽协会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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