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浩羽赛鸽公棚2008年第五届“浩羽杯”竞翔规程
一.监管单位:广州市信鸽协会
二.主办单位:广州市浩羽赛鸽公棚有限公司
三.参赛条件:
1.信鸽爱好者、职业鸽舍承认本规程者均可参赛;
2.参赛鸽必须佩带一枚中国信鸽协会2008年统一足环(含认可的2008年港澳台足环)。
3.参赛鸽必须是35天以后的健康幼鸽,凡所在地区有疫情的均不接收,本棚将统一注射疫苗,凡鸽主已注射疫苗的幼鸽,请在交鸽时注明。
四.参赛费:
每羽参赛鸽收取参赛费460元(其中300元为参赛费,160元为饲养费),每交满十羽者,每羽440元,交鸽期无须交费。7月15日为清棚日,清棚后按实际存棚羽数在30天内交清参赛费和饲养费。若鸽主在收款期间联系不上或者拒交费用,视为其自动弃权,主办单位有权做任何处理。
五.交鸽日期、地点、联系方式:
1.日 期:2008年3月15日—5月15日
2.地 点:广州市白云区九太路帽峰山风景区门口对面《百草园》内
广州市浩羽赛鸽公棚有限公司
3.联系方式:公棚电话 (020)37408420 37408421
谭伟如 13922461486
六.奖金总额:¥1,08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捌万捌仟元整)
七.奖励办法:
1.预赛292公里(江西南康)
预赛奖励前三十名,第一名:3,000元;第二名:2,500元;第三名:1,500元;第四名至第三十名:1,000元。
2.决赛475公里(江西吉水)
A.第一至第四十名各发奖杯一樽,第四十一至第二百名各发奖牌一块、获奖证书一本。
B.冠军:100,000元;亚军:60,000元;季军:30,000元;
第四名至第四十名:10,000元;
第四十一名至第六十名:5,500元;
第六十一名至第一百名:3,000元;
第一百零一名至第二百名:2,000元;
第二百零一名至第三百名:送第六届“浩羽杯”赛免费参赛卡壹张。
3.有效期内无归巢鸽或获奖鸽未满100名,余下奖金由参加决赛鸽均分;若获奖鸽超过100羽,则余下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4.团体奖前五名,冠军:20,000元;亚军:15,000元;季军:10,000元,第四名:8,000元;第五名:5,000元。每户以十羽(或者十羽以下)为一组,方法是计算有效期内每组前三羽的平均分速,若平均分速相同,则以每组分速最高者为先。清棚之后有十羽以上归巢鸽的鸽主自行分组并及时联系公棚,扫描系统一旦注册不得更改。未分组的鸽户当放弃团体奖,只有同一户名、同一地区才有获得团体奖的资格。
5.特设安慰奖:
A. 参加决赛满十羽但有效期内无一羽归巢鸽奖5,000元;
B. 决赛第208名、第288名各颁发奖金3,000元。
6.前200名得奖鸽中每组归巢羽数最多者将获2008年度本公棚最佳鸽舍奖,颁发最佳鸽舍奖杯一樽。若羽数相同,则平均分速高者为先。
7.参赛地级区域送鸽满八十羽以上,奖地区第一名奖杯一樽。
8.凡清棚后满三十羽的鸽主,公棚送精美铝质报鸽笼壹个;凡清棚后满五十羽的鸽主,公棚送精美铝质放鸽笼壹个。
八.清棚日:
本公棚定7月15日为清棚日,由广东省鸽协、广州市鸽协联合组织裁判组进棚查验。
九.预赛司放江西南康292公里,2008年11月02日(星期日,农历十月初五),遇恶劣天气报市鸽协批准后顺延比赛时间。
十.决赛时间及办法:
1.放飞地点:江西吉水475公里。
2.短途训练5-20公里不少于三次,远途训练站不少于六站。第一站30公里;第二站60公里;第三站80公里;第四站110公里;第五站150公里;第六站200公里。每个训练站均有市鸽协指定的裁判随车监放。
3.决赛日期:2008年11月15日(星期六,农历十月十八),遇恶劣天气报市鸽协批准后顺延比赛时间。
4.有效期为第一羽归巢至第二日日落。
5.本棚在决赛前三天,由广东省鸽协、广州市鸽协指定的裁判进驻监督管理,同时欢迎参赛鸽友随行监督决赛司放工作。决赛时由广东省鸽协、广州市鸽协指派裁判员担任监放并执行裁判工作。
6.执行中国信鸽协会颁发的2002年《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赛鸽归巢计时使用德国“迪尔”公司生产的“帝普士”电子扫描计时系统。遇同分同秒时以系统排列顺序为准。若电子计时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由本次比赛裁判组做最终裁决。
7.本公棚所有赛鸽入口处均安装电子扫描器,共80条电子扫描通道。
十一.赛鸽管理办法:
1.幼鸽进棚前,接种疫苗,隔离观察一周后,正常无事方可进棚。
2.按中鸽协《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有关规定在交鸽期截止后10日内如发现病亡、游棚,本公棚及时通知鸽主补交。收鸽截止日10天后,游棚、病亡鸽不再补送。
3.参赛鸽进入大棚一律佩带电子环,方便游棚鸽的鸽主及时补鸽。
4.正式训练开始后,接受鸽主查询。
十二.获奖鸽的处理办法:
1.决赛完成后,择日举行获奖鸽拍卖会。拍卖收入60%归鸽主,30%归本公棚,10%用于拍卖费用。
2.其他归巢鸽,在二十天内凭参赛卡交50元管理费后领回,逾期本公棚有权自行处理。
3.如拍卖的以及鸽主已领回的赛鸽飞回本棚的,本棚将及时通知鸽主无偿领回。
十三.其他:
1.本公棚内部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赛,所有参赛者有权监督。
2.为增加透明度,随时欢迎各地鸽友前往本公棚观看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日常训练;并可通过电脑网络查询所送选手鸽的短训和比赛的相关资料。
3.为保证奖金顺利发放,本公棚在正式收鸽前将总奖金存入银行,由广州市信鸽协会监管。
4.决赛前十天,请鸽主函寄参赛鸽血统表到本棚,以便拍卖使用。
5.7月15日为本棚清棚日,请广东省鸽协、广州市鸽协指派裁判员具体执行,同时欢迎广大鸽友推举的代表现场监督(不得上手)。
6.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如需本公司代交者,可书面委托本公司代理缴纳。
广州市浩羽赛鸽公棚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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