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大丰市信鸽协会的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财务审批制度:
1、大丰市信鸽协会财务支出采用常务主席一支笔批报制度;
2、财务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单据由秘书长进行核准;
3、鸽协的所有财务支出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由专人经办,;
4、所有财务收支均以统一购置的三联票据记入帐目;
5、财务帐目每半年公布一次。
6、鸽协工作人员凡开展协会相关一切活动都必须制定出活动预案及经费支出预算,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规定报销相关经费。
二、售环、年审、验棚、彩鸽、信鸽竞赛产品发售及管理规定:
1、做好年度足环的预定发放工作;
2、各团体会员单位在市鸽协正确领导下,做好足环管理工作,任何跨大市区域的足环不得流入本市,盐城区域外足环的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本盐城区内其他县市足环,必须凭足环证到大丰鸽会进行登记方可参赛;
3、鸽协派专员进行足环保管;
4、会员年审、测棚、集鸽、补办等收费一律凭鸽协财务收据三联单收款盖章生效后方可进入程序工作;
5、鸽协承接彩鸽放飞,必须与甲方签定合同,由专人负责按财务制度办理;
6、鸽协验棚、测棚的工作人员,严禁敲诈会员招待喝酒。测棚费不入帐的,鸽会对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三、大奖特比环发售及费用管理办法:
1、大奖特比环的发售必须严格执行发放通知规定;
2、特比环的奖金总额首先打入专用帐户控制,比赛结束成绩确定后七个工作日内由鸽会进行资金发放;
3、任何人不得挪用、动用大奖赛专用资金;如时间允许,大奖赛费用应在银行作定期存款,利息入帐。
四、司放人员训练站、比赛站、集鸽、出差补助标准:
1、集鸽、司放、彩鸽人员值班不超过3小时每人补助30元,超过补助50元;
2、裁判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助50元;
3、出差本盐城市范围内按每天每人补助50元(交通费按车票价为准);
大丰市信鸽协会
二0一二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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