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疆鸽王赛竞赛规程
第四届全疆鸽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
各地、州、市信鸽协会
三、竞赛时间
2012年4月15日——2012年11月10日
四、竞赛项目及评选条件
A组:短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年度所获得的5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100——4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以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5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75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B组:中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年度所获得的4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限定在300-600公里范围内。每次比赛至少有250羽参赛鸽,以及20位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4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40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羽数的20%。
C组长距离鸽王
同一羽参赛鸽,在2011年度所获得的3次最好的比赛成绩、比赛的空距必须超过500公里。每次比赛得有150羽参赛鸽及20信鸽主参加。提供参评成绩的3次比赛总里程不能少于1650公里。每次比赛录取名额为总参赛鸽羽数的20%。
五、各组别评选得分计算方式
(一)A组、B组鸽王评选得分计算方式相同:
(录取名额 — 获奖名次+1)
×100=本次比赛得分
录取名额
其中:录取名额=总参赛羽数×20%。
短距离鸽王需5次最好比赛成绩得分的总和,总分不超过500分,分值高者名次列前。
中距离鸽王需4次最好比赛成绩得分的总和,总分不超过400分,分值高者名次列前。
(二)C组评选得分计算公式:
获得名次÷参赛羽数×1000=本次比赛得分
分值低者名次列前。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鸽协审定的《信鸽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以地、州、市协会为单位组织参加年度全疆鸽王评选活动。参加评选活动的地、州、市协会须于4月15日前将比赛规程报送自治区信鸽协会,并于10月1日前交纳鸽王评选费200元。
(三)各地、州、市协会负责具体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选派裁判员执裁,集鸽、运输及比赛期间本单位(含所属地区协会)工作人员及参赛鸽的安全保卫及医疗救护等工作,并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鸽王赛资格:由地、州、市信鸽协会举办的比赛中产生。
(五)各地、州、市协会评选的各组别前10名赛鸽(含两羽候补名次鸽)成绩须在11月15日前按要求(见附表1、附表2)报送自治区信鸽协会,逾期不予排名。
七、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鸽王奖录取前10名,前3名颁发奖杯与奖金,所有获奖鸽均颁发证书;
(二)自治区信鸽协会对积极认真组织鸽王赛的协会,分别评出“优秀组织奖”与“积极参与奖”并颁发奖牌与奖金。
(三)各地、州、市协会评选的各组别前10名入选鸽、两羽候补鸽均有资格参加本年度全疆品评赛;
(四)各地区比赛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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