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第二届“幼狮杯”信鸽特比环大奖赛规程
主办单位:南通市崇川区信鸽协会
协办单位:南通幼狮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一、司放距离:西北线550公里(低于500公里不得参赛)
二、司放地点:河南省商丘
三、训放安排:随同崇川鸽会2012年秋季训放工作一起进行
四、决赛集鸽时间:2012年11月2日,15元/羽。(集鸽风雨无阻)(司放按2002年中国信鸽竞赛规则)
五、参赛条件和规定
1、参赛鸽必须佩戴本会发放的2012年国家统一足环指定号码专用比赛环和幼狮环各一枚。
2、A组:正环号码后四位数必须与副环号码相一致。B组:正环号码后三位数必须与副环号码后三位相一致。凡正、 副足环号码不相一致或破损不完整、残缺不全者均不得参加比赛,不得列入比赛名次,特比环不记名、 不挂失。
3、特比环分为A组50元/枚,售环数1200枚,B组100元/枚,售环数600枚。
4、特比环自愿购买,数量不限,认同本规程.售环日期:2012年1月1日开始~2012年3月28日截止。
5、售环地点及时间
(1)崇川区信鸽协会办公室 每周六、日上午8:30—11:30
6、竞赛归巢鸽采用本会安装的电子扫描仪或电信公司声讯台报到,声讯台号码为16881234,扫描仪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鸽主自行承担责任。
六、录取名次和奖金分配办法:
1、见鸽24小时内按A、B组售环总数分别录取10%(超时或额满则报到截止)。
2、奖金分配(售环金额提取5%管理费后作为奖金总额)
A组:一名6000元 二名4000元 三名3000元 4~10名各1000元 11~20名各800元 21~40名各550元
41~60名各300元 61-120名各200元
B组:一名8500元 二名6000元 三名4000元 4~10名各1500元 11~20名各1200元 21-60名各400元
3、报到有效期内,归巢鸽未达到额满数,则余下奖金由A.B组所有名次鸽分别均分。
七、其他事项
1、A组第1—40名,B组第1—20名的获奖鸽必须参加交流拍卖(鸽会收取10%),拍卖在决赛结束后择日举行,具体规则另行通知。
2、获奖鸽A.B组前10名由本会派裁判员查棚、复验,其他获奖鸽本会随时抽验。凡在查棚中不配合,本会将取消成绩。
3、两组同时比赛。A.B组1-10名各发奖杯一座。综合前10名发赛鸽能手铜牌一只。A组11-40名发荣誉证书,B组11-20名发荣誉证书, A.B组其余获奖鸽发奖状。
4、获奖鸽必须凭足环证领取奖金。
5. 参加信鸽比赛是每个会员自觉自愿的行为,如在比赛活动中发生各类意外(人和鸽子的伤亡等),鸽会不承担赔偿和其它任何责任。
6. 本届比赛,凡遇到政府行为、禽流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比赛不能如期举行,则顺延举行比赛。(本会将及时通知) 因顺延比赛,鸽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举办单位不予赔偿。
7. 对赛事执裁有异议者,允许在赛事成绩公布后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鸽会仲裁委员会提出申 诉,并交纳费用1000元。胜诉如数退款, 败诉不再退款。
8、本会干部及工作人员的赛鸽入笼必须在会员代表监督下进行。
9、具体参赛办法和有关规定,按我会2012的秋季信鸽竞赛规程通知精神执行。
10、本规程解释权属崇川区信鸽协会。
南通市崇川区信鸽协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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