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鸽协[2007]第15号
manbetx体育:加强信鸽公棚竞赛活动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省辖市鸽协、行业鸽协:
目前,各地信鸽公棚发展很快,全省兴建、欲建信鸽公棚呈上升趋势。为保障信鸽公棚竞赛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开拓信鸽竞赛市场,提高信鸽公棚竞赛的公信度,加大对各级各类信鸽公棚的管理力度,切实维护好广大参赛会员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及中鸽协有关加强公棚竞赛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目前实际情况,经常务理事会议研究,提出加强信鸽公棚竞赛活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如下:
一、对于已建或新建的信鸽公棚,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要求,符合中鸽协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经所在地省辖市鸽协查验合格。
二、省内信鸽公棚,无论是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还是民办非企业性质以及鸽协分支机构的,其信鸽竞赛活动必须接受省、市两级鸽协的指导、管理、监督。各信鸽公棚的竞赛规程,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属地省辖市鸽协审批并监管。奖金额在250万元以上,必须报中国信鸽协会审批。奖金额较高,规模较大,如需由省鸽协审批监管,则需经所在地省辖市鸽协上报审批。经审批后的规程方可对外宣传、发布;如未经审批即对外宣传;或未经同意擅自公布监管鸽协(或单位),相关鸽协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在媒体上予以澄清曝光。
三、信鸽公棚举办信鸽比赛,必须及早向属地省辖市体育局(市鸽协)、省体育局(省鸽协)、中鸽协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同一个公棚不应既举办春赛,又举办秋赛。凡春赛规程报送审批时间于三月三十一日前截止,秋赛规程报送审批时间于九月三十日前截止,过时不予受理。
四、各信鸽公棚报批信鸽比赛规程时,必须报送如下材料:(1)举办信鸽比赛的申请表。此表应有所在省辖市体育局(或鸽协)加盖公章;(2)公棚竞赛规程。有关鸽协应按竞赛规则要求,认真审核,把好质量关;(3)举办信鸽比赛的保证书。举办方应明确写上经济、法律、民事责任,以及对奖金总额及其兑现等作出明确的承诺;(4)举办信鸽比赛的实施方案。严格执行竞赛规则和经审定的竞赛规程,确保竞赛公平公正;具有较为完善的计时、供电、网站等设备,及应急预案;精心饲养,认真训放,要有防疫制度、防病措施,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做好科学养鸽、文明养鸽,确保正常转运,做到公棚(鸽舍)整洁、卫生等;(5)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以上申请材料需一式两份。
五、公棚接收参加比赛的信鸽,必须佩带中鸽协统一制发的足环,非正规足环的信鸽,集鸽不予接收,更不得参赛;境外鸽参赛,足环不得作假。对参赛鸽一律收缴参赛费,不得有“特殊会员”、不缴费而获取奖金的情况发生。
六、为规避风险,提高公信度,维护广大参赛会员的权益,公棚法定代表人在递送审批材料的同时,需向监管鸽协递交比赛奖金总额的现金支票,或转帐存款,或经公证的资信证明,或经公证的担保单位作为资金的凭据,并按照总奖金的10%向监管鸽协缴纳保证金。对不递交或不缴纳者均不予受理。
七、建立相互的制约机制,对于公棚主递交的奖金总额,监管鸽协或单位不得挪作它用,并确保在公棚赛颁奖前如数归还公棚主。保证金用于公棚奖金发放后遗留问题的处理;用于违章违规等行为的处罚。如无异议,自公棚颁奖一个月之后如数返还。监管鸽协或相关公棚,如违反上述规定,将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
八、公棚决赛的距程,必须严格按竞赛规程规定实施。决赛日期如有变更须报经监管鸽协同意,并报省鸽协备案。清棚必须逐羽核对足环号,同时加套电子环,并经电脑扫描,确定在棚羽数(清除棚内病残鸽羽数),清棚结束经裁判签字公示。
九、确保比赛公平公正。凡经批准举办信鸽公棚赛需要裁判员,应在赛前15天提出申请,同时,按总奖金额的2‰缴纳技术服务费,方予委派。对于不缴者,将不予委派裁判。清棚裁判,由所在地鸽协选派,决赛裁判由省鸽协选派。裁判员的执裁费(清棚2-3人,决赛3人、3天),按规定标准统一由省鸽协支付。食宿、交通费由公棚支付。
十、加强对信鸽公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省鸽协将会同各市鸽协组织工作小组对各级各类公棚进行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否则,监管鸽协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
本实施意见自2007年6月1日开始执行。如中国鸽协出台新的相关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江苏省信鸽协会
2007年5月23日
报:中国信鸽协会、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各省辖市体育局(体总)
送:省信鸽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
发:各信鸽公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