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邵阳、衡阳春季500公里特比环友谊大奖赛规程
为了增进邵阳、衡阳两地鸽友的友谊,共同提高养鸽、赛鸽水平,经两地鸽协商量,共同举办本次友谊大奖赛,具体规程如下: 一、参赛对象 两地鸽协符合条件的(棚号、座标等)协会会员。 二、竞赛空距 500公里等距离司放,邵阳放湖北孝感市±5%公里,衡阳放湖北荆门市±5%公里。 三、竞赛与报到时间 2012年6月1日6:30在两地司放点同时开笼,至第二天18:30止,风雨无阻。 四、足环发售 本次友谊赛共发售足环1000枚,各500枚,每枚100元,足环邵阳方使用2011年普环,环号:2011-18-053001-2011-18-053500、配副环号:湘2001-2500,衡阳方使用2010年普环,环号为:2010-18-080601-080800(配副环号:7601-7800)、2010-18-086801-087000(配副环号:7801-7999、6000)、2010-18-088001-088100(配副环号:7501-7600) 发售时间:2011年6月1日 五、入赏名额与奖励 本次比赛按分速排名,两地综合录取前50名,冠军23000元、亚军13000元、季军10000元、4-5名各4000元、6-10名各2000元、11-20名各1200元、21-50名各600元,两地协会各余3000元用于各自购正、副足环,发奖杯,互派裁判,集鸽,验鸽,查棚等开支;本届赛事开笼当日双方必须3户未报满3羽,此赛事取消,奖金由决赛入笼鸽均分;如开笼当日已有3户报满3羽,有效期为2天;如在2日内名次未满,奖金由获奖鸽均分。 六、其它事项 1、本届友谊赛仅限2012年春季幼鸽邵阳、衡阳特比环参赛,其他成鸽及不同足环号不能同行参赛。 2、本届友谊赛奖金统一入邵阳协会账户保管,下次赛事再由衡阳协会保管。 3、双方各指派二名裁判员担任集鸽、司放、报到、验鸽、查棚,差旅费各自自理,各协会按规定时间集鸽,不按时集鸽者,由对方裁判决定不收费、不盖章、不入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4、两地集鸽时,由对方裁判员提供本次友谊赛暗章、不干胶贴以备审验。 5、集鸽时,对方裁判员负责查核脚环号码、盖暗章、粘贴不干胶,不能捉鸽上手,以免造成误会而产生矛盾。 6、竟翔报名单由对方裁判员暂行妥善保管,待参赛鸽归巢报到前1小时拆封,集鸽时裁判员必须认真核对参赛鸽竞翔报名单上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填错、涂改竞翔报名单、参赛鸽足环破损、赛鸽足爪脱皮等伤痕或有其他明显号记不得入笼参赛,否则,成绩无效。 7、双方所有参赛鸽必须参加一次100公里左右资格赛,参加资格赛必须填写竞翔报名单,由鸽协盖暗章备查,查验足环,否则,获奖鸽成绩无效。 8、参赛鸽归巢报到后,双方裁判员应对前3名优胜鸽立即组织查棚。其它归巢鸽2小时内持归巢鸽、竞翔单、足环证、会员证、鸽钟到协会报到。 9、本次友谊赛采用鸽钟、电子扫描、持鸽报到、电脑输入后,按分速排名,手工输入成绩无效。 10、采用电子扫描报到方式的会员,要严格按照有关电子扫描具体操作规定进行,违规者后果自负。 七、未尽事宜参照中鸽协《赛鸽竞翔规则与裁判法》执行。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协会签字盖章生效。
邵阳市信鸽协会代表:欧阳千一 衡阳市信鸽协会代表:谢建新
201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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