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赛站次:资格赛:熊岳;正关赛:辽阳、铁岭、昌图、四平、长春 (具体时间见2012年规则)。 2、参赛资格:缴纳本年度会费并承认本规则的会员饲养的赛鸽。 3、比赛实行伯马制,当日有效。辽阳站不设速度限制,铁岭、昌图、四平站限速600米/分,长春站限速800米/分。若是残存,先按名次分配奖金,剩余奖金获奖鸽平分;在有效时间内无归巢的,奖金由该关上笼的参赛鸽均分,若残存20羽以内,强制终止比赛,奖金由残存赛鸽均分。 4、比赛按中鸽协规定执行,只考虑司放地的天气,不考虑沿途的天气。开笼时间不晚于9:00;若情况特殊不能按时开笼的,则延至次日,在放飞地可对赛鸽喂水,但不喂食。若次日仍不能按时放飞,则鸽车返回,到沈大高速公路三十里堡服务区待命,由鸽会派会员代表到场监放。该站次不计名次,全部上笼赛鸽均不掉关,该站次普赛费不予退还,下站普赛费减半收取。 5、确认时间及费用: 6月1日--7月30日,50元/羽;8月1日--11月30日,90元/羽;12月1日--赛前200元/羽。(2011年以前足环的赛鸽确认,均为200元/羽) 6 奖金分配:冠军10000元,亚军3000元,季军1000元,4-10名各600元,11-20名各300元,21-50名各200元,51-200名各100元。 前10名发奖杯,前50名发奖状(须五关成立)。 7、比赛使用鸽会允许使用的鸽钟;以鸽会电脑时间为准,若鸽钟故障或走时异常,成绩无效,鸽会不承担责任,鸽会不接受持鸽报到。 8、每站比赛由上站冠军鸽主押车,鸽会给予补助,冠军鸽主委托他人押车的,须经鸽会许可。比赛无需电话报到,但鸽会可随时派员抽验、监督检查,参赛者不得异议,违者成绩取消。 9、团体赛:资格赛上笼十一羽的,即有参加团体赛的资格(以竞翔报名单为准),多出的倍数可分A 、B 、C组。同一组的赛鸽进入综合前50名两羽或两羽以上的,每组可获奖金1000元。 10、本鸽会一贯的宗旨:无论集鸽多少,赛程、奖金不变。 11未尽事宜,执行本会2012年规则。
大连赛鸽会 201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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